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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关于开展社会用字规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19-10-21 16:11 来源:曲水县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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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藏语委办(编译局):

根据藏政发【2018】96号、拉政办发【2018】16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社会用字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积极开展社会用字规范整治,现报告如下:

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杜兴杰同志为组长,县工商局、县宣传部、县广电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曲水县社会用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个别公共场所宣传栏等存在明显的错别字、藏文翻译错误、拼写错误等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进行规范整治,将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牌匾、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使用的文字,县城内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广告牌等使用的文字以及动物园、寺庙、道路交通、宾馆的牌匾、碑文、标志牌、广告牌等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存在小问题的部门,要求及时纠正,对于问题较多或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内整改完毕。在各乡镇领域内发现的问题,交办给各乡镇长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藏语委办(编译局)。

截至目前,我县境内的藏语文使用率达到99%,藏文存在错字、错拼、掉字、漏字、错译和翻译不完整等问题纠正率达到98%以上,基本消除藏汉文大小比例严重失调问题,藏汉文字排序符合标准,同时,地名、指示牌、路标及公共服务领域中也使用了准确的藏语言文字,藏语文社会用字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

通过此次整治工作,我县藏语文规范用字情况有明显好转,但还不能完全达到区、市要求,与新形势下做好藏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还有些差距。下一步我县将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我县经营商户自觉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的意识;齐抓共管,建立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长效机制。把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与其它工作一道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开创我县藏语言社会用字工作新局面。

曲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曲水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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