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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19-09-25 17:43 来源:曲水县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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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曲水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部门构成:办公室、公诉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县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县检察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区、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拟定全县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4、对本县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县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

5、对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审刑事犯罪案件派员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

6、依法对本县的民事、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7、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8、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9、对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10、开展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的检察工作,对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2、负责全县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检察人员的工作;负责检察宣传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3、协同县委管理和考核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等工作。

15、开展全院的检察理论研究。

16、办理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及应由本院承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公诉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曲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曲水县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曲水县检察院2018年度总收入500.46万元,较上年减少139.45万元,下降21.79%;总支出311.44万元,较上年减少141.93万元,下降31.31%。结转结余18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86.54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500.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3.9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86.54万元,其他收入结转结余0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00.46万元, 较上年减少139.45万元,下降21.79%。主要是我院人员减少。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全年总支出31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11.4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141.93万元,减少31.31%。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92万元,占总支出数的83.14%,较上年减少116.07万元,下降30.95%;项目支出52.51万元,占总支出数的16.86%,较上年减少25.87万元,减少33%。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2.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4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76.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35.30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5.51

5.51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0

0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2)公务接待的人数

3.公务用车经费

5.51

5.5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51

5.51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4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51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50.72万元,下降90.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组团数0批次、0人次,均为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出国培训等,开支内容主要是国外住宿、交通和培训费。同口径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用于财政部以及内地省市财政系统人员赴藏核查、调研、考察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经费5.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51万,主要用于市(县)内因公出行、立案监督检查、矛盾纠纷排查、公益诉讼线索调查、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监督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加2.78万元,增长101.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多,因公出行增多。

六、2018年度机关行政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曲水县人民检察院运行经费支出27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所有采购事宜均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曲水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总值13759382元,其中:流动资产10052490.6元,固定资产3706891.4元。车辆保有量4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2018年,我单位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加快财政资金执行进度。

2.预算绩效管理队伍进一步充实,2018年,通过积极参加县财政局举办的各类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高了我单位预算绩效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为以后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奠定了理论与工作基础。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8年度曲水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社会保险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检察: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责任编辑:曲水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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