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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19-09-25 17:46 来源:曲水县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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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曲水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曲水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曲水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水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曲水县公安局为25个部门组成,正科级,财政县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公安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分别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职权。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曲水县公安局23个下设机构,包括:1. 曲水县公安局内设23个行政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政工人事科、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督察大队、法制科、曲水镇派出所、达嘎派出所、茶巴拉派出所、聂当派出所、南木派出所、才纳派出所、聂当检查站、雄色派出所、热堆警务室、4个警务站。

第二部分 曲水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曲水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曲水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度总收入4785.245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966.5254万元,增加了4.95%;总支出4548.9652万元,较上年增加1095.18万元,增加了4.15%。结转结余601.224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4785.24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85.245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64.9438万元,其他收入结转结余601.224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785.245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966.52万元,增长4.95%。主要是增加了了项目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全年总支出4785.2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785.245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加了966.52万元,增长4.95%。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85.2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9.3952万元,占总支出数的88.8%,较上年增加了966.52万元,增长4.95%。;项目支出299.57万元,占总支出数的6.26%,较上年增加62.19万元,增长4.8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85.24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59.81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0.18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8.938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48.9652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消防(项):103.4676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 其他武装警察支出(项):31.87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4413.627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曲水县公安局2018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0.085

0.085

1.因公出国(境)费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0

2.公务接待费

0

0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0

   (2)公务接待的人数

0

3.公务用车经费

0.085

0.08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85

0.085

  (2)公务用车购置数

10

  (3)公务用车保有量

19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085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组团数0批次、0人次,均为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出国培训等,开支内容主要是国外住宿、交通和培训费。同口径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用于财政部以及内地省市财政系统人员赴藏核查、调研、考察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经费0.08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案件办理、辖区巡逻、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维护公共安全稳定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在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0善和加强了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减少61.49万元,下降99.8%。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曲水县公安局运行经费支出 939.5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39.551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5.01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0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20.1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所有采购事宜均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曲水县公安局国有资产总值19709442.97元,其中:流动资产6684025.65元,固定资产13025417.32元(其他固定资产5003417.32).车辆保有量19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2018年,我单位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加快财政资金执行进度。

2.预算绩效管理队伍进一步充实,2018年,通过积极参加县财政局举办的各类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高了我单位预算绩效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为以后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奠定了理论与工作基础。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8年曲水县公安局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没有社会保险支出,没有扶贫资金领域且无偿还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公安: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曲水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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