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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比选“聂当镇德吉村7组居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地形图测量第三方服务的公告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26-06-10 22:15 来源:聂当镇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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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曲水县聂当镇德吉村7组居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保障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关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地形图测量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聂当镇德吉村7组居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地形图测量第三方服务。

3.项目地点:曲水县聂当镇德吉村。

4.服务内容:承担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测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控制测量:建立项目首级控制网,保证测量基准的统一与精度。

2)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对项目区及周边延伸区域进行全野外数字化测图,详细测绘居民房屋、道路、管线、水系、植被及地貌特征。

3)断面测量:对项目区内主要道路、河道及管网走向进行纵、横断面测量。

4)土方平衡计算:依据设计标高,精确计算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土方挖填工程量,出具土方平衡计算书。

5)成果交付:提交符合国家测绘标准及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的数字化地形图(DWG格式及GIS格式)、断面图及土方计算报告,并配合后续设计及施工放线工作。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15日历天内提交测绘成果文件。

6.服务费用:鉴于本项目概算批复尚未下达,本次比选采用“下浮比例”方式报价。

1)计费基数:最终以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项目概算中列明的“地形图测量”金额为计费基数。

2)报价方式:参选单位直接填报下浮比例(%)。

3)结算原则:最终地形图测量=概算批复的地形图测量× (1 - 中选下浮比例)。

4)限价要求:下浮比例不得低于 0%(即不得高于国家标准收费),不高于5%。

、比选评审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及权重如下:

(一)技术服务方案与项目理解深度:40

(二)项目团队配置与专业能力:30

(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0

(四)项目价格报价10分。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近1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内财务报表;

3.3年内至少完成1个类似村庄规划、市政道路或居住区改造的地形图测绘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测绘成果);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项目技术人员须具有测绘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开展1:500数字化测图所需的全站仪、RTK(实时动态差分定位系统)及无人机(如需航测)等专业设备。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与遴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比选流程

(一)资料递交

1.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每日9:30-13:00、15:30-18:00(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地址为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经济办;

3.递交材料(正本1份、电子文档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封装):

1)资格文件:单位简介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办公场所及硬件设施证明(含照片)和测绘资质证书证书;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附“信用中国”及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2)商务文件:近3年业绩证明(合同测绘合同和报告)、财务状况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3)技术文件:测绘实施方案、拟投入的设备清单、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及证书(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近6个月社保证明)。

4)报价文件:单独密封的《报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与选取

1.聂当镇人民政府将对递交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采取会议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参会人员对申请人的技术服务方案与项目理解深度、项目团队配置与专业能力、项目业绩和项目价格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三)公示

最终结果将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设定。

五、其他事项

1.参选机构编制及递交材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选方自行承担,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不给予任何补偿;

2.参选机构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行业管理部门;

3.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3228919620。

特此公告。

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

责任编辑: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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