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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水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九届县委第八轮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21-03-04 16:09 来源:曲水县公安局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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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4日至6月22日九届县委第八轮巡察一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为期58天的巡察。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反馈会向中共曲水县公安局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组向中共曲水县公安局委员会反馈了围绕“三个聚焦”涉及的19项41个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意见4条。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班子迅速凝聚“落实整改是首要任务”的共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班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以上率下,履责担当,自我革命,精准发力,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地攻坚克难,绝不容忍遗漏拖延。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三个聚焦”方面存在的19项4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思路

㈠思想认识到位,行动果断迅速。8月18日,局党委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当日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制定下发了《中共曲水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九届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宏忠同志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设在政工人事科,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工作领导办公室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党委书记负责巡察整改相关任务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在公安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㈡措施细化具体,任务分工明确。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三个聚焦”方面19项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公安局实际研究制定了74条具体落实措施。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健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落实整改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㈢强化引领表率,责任落实到位。局党委强化班子成员带头引领作用,从班子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拉着一级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党委书记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难题,做到整改责任不落实不罢手,问题查核不清楚不松手,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手。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㈣业务同步推进,做到统筹兼顾。局党委始终坚持巡察整改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同推进,在整改工作中积累经验,在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强化问题解决,做到统筹兼顾,推动公安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目标完成。三是坚持把巡察整改与 “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工作有机结合,以整改促素养提升、促工作落实,以整改促履职尽责、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㈤完善工作机制,务求长抓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财务管理、组织人事等相关规章制度,在巡察整改中,一把手坚持问题导向,不躲不绕不推,严把整改质量关,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责担当,充分发挥了领头雁作用。党委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科室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带头干、亲督导、重问效。各责任部门及各支部分别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㈥做好经验总结,强化成效落实。整改期间,我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积极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相关同志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了点评,积极征求各单位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整改期间的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及时向社会进行通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促进全体党员民辅警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局科学进步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问题及具体成效

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局党委担当履责,精准发力,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摆问题彻查彻改、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挖根源立说立行、以猛药去疴的意志定措施善作善成。整个巡察整改中,共制定完善各类制度规定12项,各部门整改共计74项,清退资金共计8664元,上缴资金97591元。

㈠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市党委重要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具体问题:⑴2017年至2019年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存在无签到记录、学习交流发言材料的问题,存在局党委学习相关材料和计划表中出现“深入推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字样。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好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各支部集中学习等相关制度,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为契机,实行每次学习会议均签到的工作制度,严把学习材料关,统筹全局十个支部学习情况,将今年来我局党委召开的十五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材料印发至各支部,使各支部学习更有方向。二是在局党委第十四次、十五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中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同时,要求各支部以支部会议形式学习以上文件精神,教育党员民辅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三是我局党委书记对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对理论中心组会议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并对政工部门负责人及负责此项工作民警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规范台账整理、材料审核工作。

⑵公安局党委下属支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形式化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局党委书记对交警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该支部重新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支部党员民辅警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各支部以交警支部存在问题为戒,认真组织开展支部学习,坚决防止各类学习活动走形式、走过场。

⑶存在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三重一大”、集中学习记录混迹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我局党委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和理论中心组会议记录要求,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记录,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会议由政工人事科负责记录,使用专门学习和会议记录本,分门别类做好记录。

2.开展“政治建警、铸造过硬公安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不到位。

具体问题:存在相关台账、资料零散,归档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对所有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相关材料、台账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在整改时限内进行归档保存。

3.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力。

具体问题:⑴存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学习《中共曲水县公安局委员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执行好一事一议。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严肃党委会议议事制度和会议纪律,做到事前充分沟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妥善处理意见分歧,从源头上遏制了一言堂和临时动议、跑风漏气等问题发生。三是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了会议纪要、议程、原始会议记录等文书的规范书写和制作。

⑵存在基建项目后补会议纪录和纪要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信通(基建)部门严格按照程序提交项目议题,严格进行项目审批、资金使用。警保部门做好大额资金项目审批协助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合规合法。二是办公室负责对基建项目会议记录和纪要进行严格把关审核。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

具体问题:存在方案雷同,材料抄袭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我局进一步梳理意识形态领域方案、机制、计划等各类材料,及时纠正材料中出现的“错别字”“词语使用不当”问题。加强了对材料制定审核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严把材料关,坚决防止在下一步工作中出现材料抄袭等问题。

㈡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担当尽责、服务群众不够深入。

具体问题:⑴从优待警形式化。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好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制定完善《曲水县公安局表彰奖励实施办法(实行)》,每月对我局因病住院民辅警及直系家属开展慰问,2020年共开展慰问31人次,发放慰问金15500元。二是对政工、警保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确保今后不出现此类情况。三是由警保部门出具2019年9500元慰问金去向的情况说明。

⑵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活动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切实发挥公安机关本职作用,各部门、各支部定期以宣传政策、开展法制宣讲、送慰问品(金)、介绍就业等多方式、多渠道,积极深入的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活动,政工及办公室对各类简报、总结等严格把关,严防走过场、走形式。

2.行政事业收费未按照要求上缴。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财务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规定,每年年底与公安厅进行对接,身份证工本费按百分比进行上缴;治安罚没款由警保、法制部门沟通对接,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按时上交本级国库。二是警保、法制2个部门对2018年和2019年的身份证工本费和治安罚没款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对未按照要求上缴的部分已及时上缴国库。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区市党委实施办法不严。

具体问题:⑴执行藏人社发﹝2017﹞114号文件不严,存在请假期间足额领取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认真组织警务保障部门人员再次学习津贴发放相关文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区市党委的实施办法,切实弄清哪些津贴补贴属合规发放、哪些属违规发放,绝不实行“普惠制”和“公平主义”,坚决防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二是制定完善《曲水县公安局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曲水县公安局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实施办法(试行)》。三是核实后退还该月多领取金额。

⑵存在双重享受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好津补贴发放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发放津贴补贴,自2018年5月后不再下发下乡、出差补贴。二是由警保部门出具补贴金额处理情况的情况说明。

4.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严谨。

具体问题:2018年至2019年共有17项基建项目和大宗采购存在签字不全、未附营业执照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警务保障室、科信大队对2018年至2019年基建和采购项目所签订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审核,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和合同签订要求,对签订不规范的及时进行了纠正补齐。二是警务保障室、科信大队(基建)2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基建项目和大宗采购的流程和涉及内容进行再次学习,切实提升业务能力,防止再次出现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具体问题:⑴从零余额账户违规向预算实有资金户转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61条关于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存在县财政局不利于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要求警保部门负责财务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二是对警保部门负责人和负责此项工作的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

⑵存在预借办案经费未冲账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警保部门及时将预借办案经费进行充账,下步工作中对此类问题严格把关,防止再次出现。二是对警保部门负责人和负责此项工作的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每季度根据工作需求安排人员前往县财政局跟班学习,提升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能力同时加强财务人员的政治教育、廉政教育等,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公安警务保障队伍。

⑶大额资金使用程序不合规,存在资金使用未上会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局党委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形式再次学习《中共曲水县公安局委员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执行好一事一议。二是警保部门对未上会集体研究原因作出了书面说明。

⑷存在工作经费及报销车辆油料费存入个人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严格执行报销制度,规范公费报销程序,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在中国石油开通公用油卡,严格执行公车燃油使用管理制度,对因基层工作条件受限,未能进行对公充账的由警保部门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

⑸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报销票据不规范、报销金额与原始票据金额不符。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报销程序,警保部门负责财务工作人员对报销凭证、清单、发票及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防止下步工作中出现纰漏。二是对2018年姜贡曲冬季大法会参战民辅警补贴8万元无领取人签字的问题,警保部门协调政工部门核实当时参加勤务人员并补了签字。对多报销维修费用的1.021995 万元,警保部门进行审核,梳理出差额清单。对未附发票的款项和有两张银行现金支票存根的问题,由警保部门作出了情况说明。三是对警保部门负责人和负责此项工作的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⑹存在车辆维修、保养审批程序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规范车辆维修审批程序,制定《曲水县公安局财务工作细则》,全面实行“一车一审批单”,逐级签字审核。二是警保部门对2017年至2019年车辆修理情况进行梳理,对未开具审批表和未盖公章的及时进行了补充完善。三是每季度根据工作需求安排人员前往县财政局跟班学习,提升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能力同时加强财务人员的政治教育、廉政教育等,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公安警务保障队伍。

⑺存在借款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交由财政部门第三方往来款项专项工作小组,对找不到相关凭证的,及时进行账目处理。是否追缴成功由财政部门第三方往来款项专项工作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决定。

⑻存在涉案款物专户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警保部门积极对接银行,开通专户提现功能,及时对充了取保候审保证金等涉案资金。

⑼存在记账凭证未显示收支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财务工作人员及时核对相关账目,做好凭证记录,坚决杜绝记账凭证未显示资金、收支不符等情况。二是记账凭证显示支付了两笔资金问题,警保部门及时对接了相关公司退还多收的8472元。三是对发票金额与支付金额不符问题进行梳理,找到其余五万余元支付凭证,同时,加强财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

㈢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委对党建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督促检查、分类指导不够。

具体问题:⑴存在2018年至2019年局党委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缺少谋划,基层党支部在“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存在认识模糊,思路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加大对下设各党支部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监督检查,督促支部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增强党组织凝聚 力、战斗力。

⑵未对下设党支部进行党建考核。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将党建考核工作与年底业务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并将党建考核结果纳入年底总考核成绩中,政工部门负责对年底考核的相关资料进行收纳归档。

⑶党建述职评议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建述职评议会议程序。二是要求机关党支部书记达娃卓玛同志起草2017年至2018年党建述职报告并上交审核。三是政工部门严格按照会议程序,准备好会议材料,并做好后期的收纳归档。

⑷对下设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检查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委对下设支部的工作指导,不定时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进行了谈话,再次组织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式化。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进一步认真学习了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履行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时,政工、办公室2个部门要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3.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化。

具体问题:⑴民主生活会报告制度执行不力。存在2017年至2019年局党委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无个人有关事项说明、未体现上年度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局党委以“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等为契机,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报告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将个人重大事项说明及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当年对照检查材料中体现,政工部门负责审核和材料归档。

⑵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会议召开程序,由政工部门负责会议召开前期和后期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二是对政工部门负责人和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⑶对下设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各部门再次组织学习了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二是局党委按要求加强对下设各党支部党内生活的检查指导。三是对政工部门负责人和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4.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不到位,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党员发展程序把关不严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各支委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再次组织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严格贯彻执行,落实好发展党员相关制度要求,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以曲水县公安局领导干部政治轮训工作为契机,将党建工作开展流程纳入学习培训课程,对发展党员的程序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学习。四批培训班共参训120余名民警,覆盖率达百分之七十二。三是局党委定期检查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落实情况。

5.党内谈心谈话层层流于形式。

具体问题:存在谈话记录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党内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带头与其他同志谈话,主动找问题,及时纠正问题,对于重要问题经常谈、反复谈,使党内谈心谈话常态化开展。二是谈心谈话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谈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坚决不走形式。政工监察室对党委和各党支部的谈心谈话内容每季度进行检查,确保问题谈到位、有实效。

6.党费缴纳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要求机关党支部、交警党支部按照工作要求对党费缴纳登记表未签字和代签字情况进行了补签,未在岗或调离人员附情况说明。二是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工作能力,规范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三是政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定期开展检查。

7.学习教育抓的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以当前开展政治轮训和坚持政治建警专题整顿教育为契机,组织参训民警开展各类政治教育活动,以邀请区党校、市党校、市公安局业务骨干、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政治理论考试、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开展学习,共形成学习体会200余份。二是政工人事科将政治教育相关课件、照片、总结、笔记、心得及专题测试试卷等相关材料进行总结归档。

8.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警责任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修改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局党委、各党支部进一步强化学习,局党委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对重大工作进行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将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形成党委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同时,对撰写的各类材料报告要确保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材料造假等问题。

9.纪检委员监督职能虚化、党内专责监督不到位。

具体问题:⑴纪检工作表面化。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党内专责监督,政工、督察部门定期向局党委进行相关工作汇报。二是政工部门完善了纪检监督工作相关台账。

⑵对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通报警示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督察部门在“十一”“中秋”两节长假开展每日督导工作,及时发现队伍中的问题和漏洞,对督导情况进行每日通报。二是以领导干部政治轮训工作为契机,播放《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同时,各支部组织学习区纪委、县纪委下发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发挥“处理一人、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的作用。三是局班子成员带队,督察、办公室、政工部门3个部门每季度开展民辅警谈心谈话和家属走访工作,全面掌握民辅警思想动态,早发现、早预防民辅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⑶未对上级纪委监委下发文件阅办,无法知晓是否传达学习。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我局党委将藏纪通(2018)8号、拉纪发﹝2018﹞15号文件进行补签阅办,局党委书记将文件精神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进行传达学习,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政工部门按照文件阅办要求,及时将纪检相关文件向领导做好传阅,并按照领导指示要求组织开展学习。

10.制度“废、改、立”不及时。

具体问题:⑴存在制度陈旧,结合实际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严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总要求,结合曲水县公安局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曲水县治安辅警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曲水县公安局民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一岗双责”制度》。

⑵缺失相关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警保部门按照上级相关规定,重新学习制定《曲水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审批制度》、《曲水县公安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曲水县公安局油料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确保工作开展有理有据。二是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制定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制定完善党内生活制度。

⑶“三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力,存在未及时更新公开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局党委、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政工人事科加强“三务”公开制度的学习并严格执行。二是警保部门对2017年以来未进行财务公开的缘由进行书面情况说明及检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㈠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㈡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㈢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杨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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