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1-05-30 09:57 | 来源:曲水在线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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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曲水县人民法院立足于“为民办实事”,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打击违法犯罪有力结合,充分运用审判职能,积极践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的使命职责。
近日,曲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洛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达嘎镇三有村境内时,撞到318国道护栏之后,达嘎镇派出民警到达了现场,因呼气式酒精检测器出现故障直接将其带至曲水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品,血液样品经拉萨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血液乙醇含量为282.1mg/100ml,证实被告人洛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最终被告人洛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近年来,对于辖区内危险驾驶罪案件,曲水县人民法院受理并依法处置,有力打击了酒后驾驶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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