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2-04-02 16:24 | 来源:曲水在线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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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午,曲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边旦主持。
县政府副县长德央,县人民法院院长次仁贡嘎,县监委委员王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部主任其美玉珍,县级人大代表旺堆、米玛以及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书面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栗战书《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洛桑江村《在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第一次推进会议上强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模范区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审议通过了《曲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嘎旺朗杰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决定免去嘎旺朗杰同志县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仝仓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免去次旦央金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免去李常健同志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土旦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任命加永热珠同志为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边旦为新当选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随后,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进行宪法宣誓是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希望本次会议任命的加永热珠同志和土旦同志始终保持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忠实履行职责,牢记誓词,始终做到对党对国家对人民无限忠诚,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勇于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庄重誓言。
曲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公告
(2022年4月1日曲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曲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免去嘎旺朗杰同志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仝仓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次旦央金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常健同志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土旦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加永热珠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曲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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