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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0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的通知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20-12-08 11:54 来源:曲水县财政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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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财政局、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为支持做好全脱贫攻坚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根据拉萨市财政局《拉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的通知》(拉财农指字〔2020〕28号),经研究,现将已下达的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拉财农指字〔2019〕99号、拉财农指字〔2019〕109号、拉财农指字〔2019〕114号、拉财农指字〔2020〕4号)进行调整(详见资金调整明细表),追加你单位3270.91万元,年终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你单位严格落实好脱贫攻坚统筹合资金《负面清单》制度,严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其他整合资金用于非生产性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及食堂、以及文化广场、绿化、美化、亮化等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对项目要素不完整的及时予以补充,强化整合资金管理,落实好实施方案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做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

按照“省负总责、地市直管、县抓落实”相关要求,各单位务必要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做好资金项目入库动态管理。

一是产业扶贫类项目,要把产业扶贫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重要措施,精准建立利益联结,注重贫困群众的参与度,切实发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突出带贫成效的持续性,引导支持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加强产业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确保产业扶贫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二是基础设施类项目,对纳入脱贫攻坚规划,由统筹整合资金支持的不超过5000万元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纳入整合方案;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要结合行业部门规划,按照行业部门的规范和标准开展建设工作,行业部门有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由行业部门投资建设;着力改善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交通项目优先解决行政村通达、通畅和5户以上自然村通达的问题,暂不考虑5户以下自然村、村组和牧道通畅项目;饮水安全项目要重点解决季节性供水困难和水质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可将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和行政村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纳入整合资金方案;落实好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建设厅 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农牧民施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建设的意见》有关“凡技术要求低、农牧民群众能干会干、总投资4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原则上可不再采取招标方式,全部交由农牧民施工企业组织实施”积极鼓励引导脱贫户和边缘户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按照《关于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要求,鼓励、引导和支持本县(区)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时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附件:28号指标.doc

曲水县财政局

  2020622

责任编辑:丹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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