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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水县医保局聘请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24-01-29 21:43 来源:曲水县医保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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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医疗保障监管新格局,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全方位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聘请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
从自愿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社会各界人士中公开选聘,主要从人大,政协推荐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老干部局推荐的退休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常年在本县区居住的。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聘任社会监督员1名,聘期为3年。曲水县医疗保障局将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和健康状况等择优聘请,届时将开展培训,颁发聘书。
二、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社会监督;
3.具备履行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4.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5.具有医药、法律、财务、信息等专业背景及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部门职能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二)对我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
(三)对我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四)积极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研讨以及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及时向我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反医疗保障政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问题线索,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六)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曲水县医保局。
方式一:现场报名。将《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送至曲水县医保局。
方式二:电子邮件报名。将《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发至邮箱qsxybj@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
(二)公示
对拟聘任人员向公众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进行处理,如有实据显示相应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如证据显示的情况难以立即判断真伪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将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公示后递补。
(三)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人员,由曲水县医疗保障局正式聘用。
五、其他
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按照举报奖励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卢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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