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    注 册    |   
无障碍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乡镇单位

达嘎镇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21-03-10 17:43 来源:达嘎镇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达嘎镇人民政府驻地位于县境西部,拉萨河北岸,东与曲水镇接壤,南面隔雅鲁藏布江与山南市贡嘎县相望,西与茶巴拉乡相靠,北与堆龙德庆区毗邻。全镇下辖5个村民委员会(达嘎村、色达村、其奴村、色甫村及拉萨河畔·三有村)34个村民小组,全镇共20938431人。

达嘎镇下设党群办公室、党政人大办公室、纪检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综治办公室、扶贫办公室、财务所、环保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机构。

(一)党群办公室

1、协助镇党委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了解掌握各村基层党委、党支部的组织状况;2、负责指导各村基层党委、党支部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党组织调整等工作;3、配合、协助镇党委抓好村“两委”、农牧民党员的思想政治及学习培养工作;4、负责党员、流动党员、“三老人员”日常管理工作;5、贯彻落实党员发展方针,编造党员花名册,做好党员的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公示等工作;6、检查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督导党员违反党章及法律法规行为,发现党支部党员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镇党委;7、接受党员的来信来访、申诉和建议,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和实际困难;8、负责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9、负责管理各村群众组织负责人及村级组织日常工作。

(二)党政人大办公室

1、协助镇党委、政府起草、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红头;2、承办上级部门的来文来电;3、负责全乡各项会议的筹备安排、会务通知、记录等工作;4、负责起草镇党委、政府的重要文稿及综合性报告;5、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等工作;6、根据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对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领导决定;7、组织协调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8、根据上级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的镇长、副镇长的任免,报上一级相关部门备案;9、负责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主席团会议及其它会议的材料服务工作;10、负责人大主席团文书处理和文件材料的草拟、审核、校对工作;11、负责办理代表视察的有关事宜,督促镇政府研究办理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视察和调查,指导代表开展活动,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12、完成镇党委、政府、人大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

1、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2、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3、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4、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5、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6、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以下简称公职人员),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8、负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负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10、负责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四)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各项统计报表和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2、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上报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数据;3、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4、负责建立健全镇、村、微型企业统计台帐,负责各村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对各村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5、做好辖区内乡道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好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6、负责辖区内客、货运场站建设管理,及客、货运输行业监管工作;7、负责辖区内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工作,协助上级运政、监察机构做好超限超载运输管理工作;8、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咨询、初审、核查、统计等工作;9、负责监督本镇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10、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拟定本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11、督促本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了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2、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统计、上报本地安全生产情况;13、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14、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修编工作;15、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及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保护、开发,并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耕地;16、具体办理辖区内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统计、建档等工作;17、协助执行建设用地计划,参与各类建设用地申请的实地调查,并负责办理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的初审报批手续;18、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并作好规划、计划实施的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开发利用计划执行情况;19、做好动态巡查和动态监测工作;20、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治理。

(五)民政办公室

1、负责本镇镇优抚、低保、医疗救助、婚姻登记、残疾人管理、救灾救助等事务管理工作;2、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卫生方针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定;3、负责合作医疗经费的筹集上缴、合作医疗档案的建立及合作医疗证的填写发放工作;4、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5、负责办理医药费的审核报销;6、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每年养老报销金的收取工作;7、负责到龄老人的待遇申请工作以及生存认证工作;8、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收集、整理与发布未就业毕业生需求信息;9、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人才市场;10、建立和完善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毕业生信息查询,个人简历展示,就业信息管理等系统;11、组织制定,上报和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办理毕业生就业及报到有关手续;12、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及分析工作。13、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药品、商贸等市场监管。

(六)综治办公室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 2、负责排查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灭在萌芽状态; 3、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4、负责分析本辖区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5、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6、负责解决影响本辖区治安的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7、根据一个时期的治安形势分析,提出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举措;8、负责邪教、公共安全和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9、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10、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11、负责人民武装、国防教育、兵役登记、征兵工作。

(七)扶贫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市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2、组织开展全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以及脱贫巩固提升工作;3、负责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做好项目申报、指导、监督和管理;4、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

(八)财务所

1、履行财政预算管理、资金监督以及对村级财务指导监督等工作职能;2、负责编报财政预(决)算草案,管理预算资金,管理机关、事业资产和财务;3、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和预(决)算审核;4、指导、协调、监督农村合作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6、负责本镇所属国有集体资产的监管;7、做好相关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工作。

(九)环保部门(水利)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宣传学习,严格执行生态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保护制度;2、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对生态环保工作提出指导意见;3、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4、加强环境保护部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水平;5、指导和协调媒体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及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和需求积极向上级申请水利项目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8、组织群众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9、做好人畜饮水工程,以高要求解决群众的吃水问题;10、严格落实好河长制工作各项内容,做好河湖巡查巡视工作,确保河湖无污染情况存在。

(十)项目办

1、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2、办理建设项目各项前期手续的批报和报审工作,如立项、环评、风评、用地预审、选址预审、乡村规划许可证等;3、负责项目工程的招标与管理工作;4、负责与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处理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事宜;5、负责项目相关的文件、批文的编目及原件整理、归档、移交工作;6、参加项目的安全质量例行检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7、负责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按相关程序报审或报批;8、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十一)农牧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种植业生产管理、科技管理、体系建设工作;2、负责《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监督和行业管理日常工作;3、负责全镇种植业特色产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推广,研究、制订和提出全镇种植业特色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建议;4、组织规划和实施粮油、经济作物及藏药材重大项目;5、负责土豆种植业项目、专利及绿色食品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6、负责种植业重大疫情和病虫害防治工作;7、负责蔬菜产、供、销;负责蔬菜基地的规划、补充、保护、改良工作;8、承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9、负责建设项目审定、申报;10、负责建设质量、技术规范、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行业施工资质管理;11、负责种植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并实施土壤改良、农田基本建设;12、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工作;13、负责农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和技术指导;19、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曲水达嘎神马土豆专业合作社等)建设、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建设;14、组织指导全镇农机技术推广工作,提供拖拉机、农用动力机械、作业机具及驾驶、操作人员的牌、证核发等服务;15、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检审工作;16、负责研究制定畜牧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17、研究拟订畜禽及畜禽产品市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18、指导畜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曲水达嘎品忠养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曲水达嘎鑫强奶牛养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建设发展工作;19、预测并发布畜禽及畜禽产品和畜牧生产资料供求信息,开展市场信息咨询服务,促进畜产品销售和流通;20、负责畜牧业信息系统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制定有关畜禽产品流通政策措施;21、组织全镇畜牧兽医科技协作、技术推广、生产技术服务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22、负责全镇动物防疫检疫、兽药、饲料监督管理工作;23、负责制定重大动物疫情的扑灭、控制预案和预防计划并组织实施;24、组织兽药、饲料、动物疫病监测工作;25、负责拟订全镇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26、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27、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沙漠化、防沙治沙工作;28、负责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29、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30、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31、负责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32、负责全镇林业特色产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推广,研究和提出全镇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建议;33、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

(十二)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1、组织广大群众开展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录像放映;3、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4、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5、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镇村特色文化的发展;6、指导和辅助村文化室和农民文化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7、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十三)政务服务中心(住建)

1、负责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职责,统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流程再造和优化服务工作;2、推进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创新,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3、负责进驻窗口及人员的日常管理,协调、监督进驻窗口公开、公平、公正办事,有序、高效运作,优质、廉洁服务,为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4、统筹管理政务服务数据;5、会同镇各职能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督促落实优惠政策以及便民利民措施,受理有关咨询与投诉;6、会同镇党群办指导各村行政服务中心工作;7、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住房保障等相关公用事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8、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9、办理有关项目审批事项和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建筑;10、负责全镇乡村建设管理工作;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住建方面的工作;12、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域特色:

1、达嘎镇土豆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2013年在镇政府的指导下完成改组,改组后,合作社及时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2014年更名为曲水达嘎神马土豆专业合作社。目前,合作社总资产288万元,社员为372户(其中贫困户43),土豆种植总面积达9300亩,土豆合作社共有管理人员20名、参加生产农民群众8335人。合作社运营模式为 “基地+种植户+合作社”,在生产、销售、储藏、资金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设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生产部负责土豆种子引进、种植、收获、装袋、储藏;销售部负责土豆运输、定点销售。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根据合作社章程,在扣除当年的成本后,当年最终盈余的40%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转为成员出资,30%用于社员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及文化、福利事业,剩余30%按照产品交售额为社员返利。

2、在种植过程中采用“七统一、一分户”即在种子选购、中期管理、果实采挖、产品包装、运输、销售、结算等环节中实行按顺序统一管理,在播种环节中分户进行的模式,采取产品登记、统一收储、分类销售、组织牵头、群众参与的方式,建立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保障产品安全。每年提前到市场调研土豆销售情况,详细了解内地、日喀则及达孜县土豆的市场价格以及销售量,并制定销售方案。

3、合作社在2011年被自治区农牧厅认证为西藏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013年,该产品通过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产品认证。2013年被评为一等县级示范社。2014年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2015年和2016年连续被评为曲水县县级示范社。2017年与西藏农基优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有机土豆600万斤订单。

责任编辑:魏学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