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0-11-02 17:08 | 来源:曲水县医保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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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拉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核对2020年拉萨市干部职工体检费的通知》要求,请各乡(镇)、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前来我单位核对2020年享受体检费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体检费上账范围
(一)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教育系统不在此次统计范围内,三支一扶、辅警、志愿者等不是正式职工不予以核定,不享受体检费。
(二)2020年1月(含1月)之后调入到新单位的工作人员,体检费在原单位核定;2020年1月(含1月)之后新分配的毕业生不享受体检费。即享受体检费人员以2020年1月份工资表为准。
(三)各单位援藏干部体检费,由县医保局单独向财政申请。
二、体检费标准
(一)地厅级干部体检费1400元(离退休人员1450元)
(二)县处级以下干部职工体检费1300元(离退休人员1350元)
(三)四类区地厅级干部体检费1680元(离退休人员1740元)
(四)四类区县处级一下干部职工体检费1560元(离退休人员1620元)
三、体检费统计期限
(一)请各乡镇、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11月13日前,到县医保局副局长办公室核对体检费,需自带光盘考取本单位人员信息,重点核对职务、在职退休情况,核对后将1月份工资表中的人员明细(姓名、身份证号、职务、在职/退休)打印两份,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交于县医保局副局长办公室核对上账。体检费核对上账工作于11月20日截止,逾期未来办理的后果自负。
(二)请各乡镇、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本着对单位同事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医保上账工作。(联系人:王秋锋 联系号码:18908910058)
曲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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