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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财政局(曲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20-01-16 18:06 来源:曲水县财政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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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地市、县(区)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15〕37号)、《拉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拉机编发2015〕43号)以及精神,设立曲水县财政局,挂曲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为曲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财政税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财政工作,执行全国和自治区财政预算、税务、非贸易外汇收支、财务会计方面法令条例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全县财政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制定年度全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全县预算,监督乡(镇)和县直单位预算执行;审编全县年度决算,综合平衡全县财务。

(三)参与宏观经济决策和管理,参与基本建设、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执行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的财务制度,并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运用财政、财税、补贴等经济杠杆,对国民经济运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调控。

(四)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宣传执行税法和税法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全县预算安排,确定税收收入计划。

(五)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入,组织和监督全县预算执行,组织执行自治区与拉萨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六)管理全县基本建设拨款,直接分配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办理和监督由县财政承担的全县经济贸易、农业支出、行政和公共支出、社会保障支出;执行全国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七)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驶职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研究和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会计工作运行机制,组织执行会计工作的各种法规,培训全县财会人员。

(八)监督各乡(镇)财政收支和各部门、各单位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全县财务税收大检查和有关专项检查。

(九)负责全县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管理全县国有资产,按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密切配合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其它相关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固有资产流失,巩固和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

(十一)承办曲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编制

曲水县财政局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附则

(一)本规定由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规定程序办理。

(二)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曲水县财政局(曲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曲水县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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