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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民政局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20-01-16 18:05 来源:曲水县民政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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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曲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拉政办发2010〕52号)、中共拉萨市委员会办公厅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拉委厅发2010〕80号)精神,设立曲水县民政局,为曲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起草全县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的责任负责。

(三)负责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优抚、抚恤和烈士褒扬,落实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国家民政部门规定人员的评残换证审批。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复原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离)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统筹协调创建双拥模范城市工作计划实施,争创国家双拥模范城市,巩固“创拥”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军民和谐共建水平。

(四)拟订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全县抗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灾情统计上报。管理、调配曲水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灾民生产自救,恢复重建。承担曲水县

(五)牵头拟订全县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生活无着人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

(六)拟订全县行政区规划与地名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的设立、更名。组织、指导全县各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边界争议,对边界实施依法管理。负责全县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以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审核。

(七)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各乡镇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各乡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提出扶持、保护社会福利企业单位的建议,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的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九)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全县老龄事业的发展规划,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老龄工作

(十二)承办曲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曲水县国土资源规划局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附则

(一)本规定由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附则解释,其调整由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规定程序办理。

(二)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曲水县民政局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曲水县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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