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0-01-16 18:08 | 来源:曲水县水利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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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曲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拉政办发〔2010〕52号)、中共拉萨市委员会办公厅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拉委厅发〔2010〕80号)精神,设立曲水县水利局,为曲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原曲水县水利电力局公共用电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职责划入曲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曲水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水利实施办法、合同,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犯《水法》案件,指导水利经济体制改革。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检测和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3、主管全县河道、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主要江河湖泊的开发和综合治理。
4、负责全县农田水利规划、建设、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归口管理水文、水利综合经营工作。
5、负责管理水利技术、教育和人才培训、指导管理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6、承办曲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编制
曲水县水利局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暂不调整。
五、附则
(一)本规定由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附则解释,其调整由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规定程序办理。
(二)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曲水县水利局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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