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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市场监管局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20-01-16 18:02 来源:曲水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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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地市、县(区)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15〕37号)、《拉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拉机编发〔2015〕43号)精神,设立曲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曲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曲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划入原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职责;

(三)划入原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安全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

(四)划入原商务局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草,参与起草曲水县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辙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及认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核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六)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的注册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和淘汰的初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买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并发布相关安全信息。

(八)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维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九)指导乡(镇)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十一)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承办曲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曲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曲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四、附则

(一)本规定由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规定程序办理。

(二)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曲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曲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曲水县信息录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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