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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水县粮食局、曲水县物价局)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20-01-16 18:02 来源:曲水县发改委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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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地市、县(区)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15〕37号)和《拉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拉机编发2015〕43号)精神,设立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曲水县粮食局、曲水县物价局牌子,为曲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划入原曲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卫生、人口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曲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曲水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曲水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曲水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草案)。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水平安全等重大问题,提出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建议,调节经济运行。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协调衔接对口支援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提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建议。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三次产业发展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六)拟定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

(七)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问题;指导、协调农牧区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负责能源预测预警;根据管理权限,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管理。

(八)组织拟订曲水县国民经济动员、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负责曲水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物资调度。

(九)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价格工作。综合协调价格异常波动事件应急处理。

(十)负责全县盐务市场监管。认真执行《食盐专营办法》,负责对全县盐业市场的规范管理,开展日常检查、整顿工作,建立盐业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区、市有关粮食流通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

(十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贯彻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十三)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加工环节中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地方储备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曲水县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下达曲水县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督促实施,执行自治区、拉萨市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

(十五)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粮食流通的统计调查,研究分析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对粮食市场价格进行监测、预警分析,负责全县粮食行业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粮食企业财务工作,负责组织执行国家、区、市有关粮食财务、会计等制度。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区、市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物价工作任务、价格改革措施、调定价方案;组织监督实施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规章和政策措施;宣传物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八)负责全县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实现制定的全县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

(十九)负责对本县范围内主要经营性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性收费登记证》的管理和审核;负责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     

(二十)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负责低价倾销工业品和成本认定,制止低价倾销;负责集市贸易价格管理。

(二十一)组织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负责价格举报的调查落实工作;负责推行全县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和扶持乡镇农村价格管理工作。

(二十二)建立健全全县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分析市场物价形势,预测物价走势,为上级物价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

(二十三)负责全县价格认证工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等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接受委托调解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价格纠纷。

(二十四)承办曲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水县粮食局、曲水县物价局)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四、附则

(一)本规定由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规定程序办理。

(二)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水县粮食局、曲水县物价局)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曲水县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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