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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20-01-16 18:01 来源:曲水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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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曲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拉政办发〔2010〕52号)、中共拉萨市委员会办公厅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拉委厅发〔2010〕80号)精神,设立曲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曲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负责起草、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综合性规定、规章、办法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和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也侧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在的重大问题

(三)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审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曲水人民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或委托,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九)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安全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办曲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曲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曲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附则

(一)本规定由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附则解释,其调整由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规定程序办理。

(二)曲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曲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曲水县信息录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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