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6-03-17 20:32 | 来源: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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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机构,确保曲水县聂当镇热堆村饮水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依法合规开展,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机构组织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曲水县聂当镇热堆村饮水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编制服务。
3.项目地点:曲水县聂当镇热堆村。
4.服务内容:为本项目提供全流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资料收集、报告编制、配合评审及报批等工作,确保方案符合国家及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并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提交通过。
6.服务费用:参照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收费标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由参选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报价。报价应包含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最高不超过可研审核后的估算费9.89万元(含)。
二、比选评审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及权重如下:
(一)技术服务方案与项目理解深度:45分;
(二)项目团队配置与专业能力:30分;
(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5分。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近1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
3.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应能力或资质等规定,对编制单位的能力要求进行描述;
4.近3年内具有至少3项类似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且方案已通过审批(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主持过类似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6.在西藏自治区或拉萨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或可提供本地化常驻服务团队,确保服务响应及时性,熟悉本地水土保持政策与要求。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与遴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比选流程
(一)资料递交
1.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2日,每日9:30-13:00、15:30-18:00(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地址为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
3.递交材料(正本1份、电子文档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封装):单位简介、营业执照、登记备案截图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财务状况、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办公场所及硬件设施证明(含照片)、从业人员劳动合同、职称及资格证书;近3年类似业绩证明(含合同协议书等);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附“信用中国”及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二)资格审查与选取
1.聂当镇人民政府将对递交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采取会议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参会人员对申请人的业绩、技术方案、报价、项目团队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三)公示
最终结果将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设定。
五、其他事项
1.参选机构编制及递交材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选方自行承担,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不给予任何补偿;
2.参选机构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行业管理部门;
3.联系人:次女士,联系电话:13322597228。
特此公告。
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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