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1-01-15 11:37 | 来源:曲水县自然资源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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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公共自然资源挂〔202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曲水县人民政府批准, 曲水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QSZR2020-05 |
才纳乡才纳村境内 |
56693.62 |
商业 |
不大于35% |
不大于1 |
不小于30% |
40 |
1020.48 |
102 |
714 |
备注 |
建筑退让、建筑间距等各项规划指标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门核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土地总起始价为1020.48万元。 本公告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8月1日止。挂牌期自2020年8月2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止。 |
二、根据曲水县人民政府2019年第22次专题会议纪要,上述壹宗土地挂牌出让。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四、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的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出让要求,可于2020年7月22日起至8月1日到曲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申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2日至2020年8月10日至曲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且按要求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金融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办理报名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下午4时之前。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8月10日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曲水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行曲水县支行 账号:25-880001040001532
十、接受竞买报价时间:起始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9时30分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下午6时00分;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价挂牌地点在曲水县自然资源局。
十二、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曲水县自然资源局统一制作的《竞买报价单》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人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挂牌主持人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对该地块进转入现场竞价,现场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2、剩余土地价款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依照约定时限全部付清。付清后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及《不动产权证书》。
3、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4、本公告在拉萨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http://ggzy.lasa.gov.cn/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曲水县扬州路1号曲水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格桑次列
联系电话:0891-6162161(业务咨询)
十五、曲水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共》有最终解释权。
曲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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