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4-04-22 12:21 | 来源:曲水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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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经济合作指导处《关于开展县(区)认定市级示范社和县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的通知》、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认定县级示范社和县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培育我县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我县家庭农(牧)场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扶持引导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促进农牧业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实现农牧民有效增收,按照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拉萨市家庭农(牧)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拉农发〔2018〕144号)、《拉萨市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稿了《曲水县关于县级家庭农(牧)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曲水县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完善认定管理办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将《曲水县关于县级家庭农(牧)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曲水县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社会各界可通过现场留言、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26日。
二、公示渠道
曲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三、意见建议反馈
电子邮箱:qsxczxbgs@163.com
现场留言、来信来函地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城卓普路5号曲水县农业农村局,邮编850600。
联系电话:曲水县农业农村局0891-6162619。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以上内容仅为阶段性成果,所有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曲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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