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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关于县级家庭农(牧)场和县级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公示版)》公示公告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24-04-22 12:21 来源:曲水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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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经济合作指导处《关于开展县(区)认定市级示范社和县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的通知》、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认定县级示范社和县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培育我县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我县家庭农(牧)场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扶持引导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促进农牧业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实现农牧民有效增收,按照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拉萨市家庭农(牧)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拉农发〔2018〕144号)、《拉萨市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稿了《曲水县关于县级家庭农(牧)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曲水县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完善认定管理办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将曲水县关于县级家庭农(牧)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曲水县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社会各界可通过现场留言、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422日至2024年526日。

二、公示渠道

曲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三、意见建议反馈

电子邮箱:qsxczxbgs@163.com

现场留言、来信来函地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城卓普路5曲水县农业农村局,邮编850600。

联系电话:曲水县农业农村局0891-6162619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附件:附件1.曲水县家庭农牧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县级合作社认定管理办法

以上内容仅为阶段性成果,所有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曲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曲水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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