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5-12-16 16:28 | 来源:曲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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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财政衔接资金管理机制创新,使财政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发挥应有效应,确保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根据区、市关于做好衔接资金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曲水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区、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深化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改革,激发脱贫村内生动力,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集中资源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仍按原渠道下达,县政府负责项目资金审批,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自主安排使用,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限定资金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具体用途。
(二)精准发力,注重实效。整合资金使用要与巩固脱贫成果紧密挂钩,精准瞄准易返贫户,优先保障“一户一策”工作中梳理汇总出的脱贫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到户项目资金需求,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三)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把产业帮扶作为优先支持方向,推动实现稳定脱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深入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完善联农带弄保障机制,帮助脱贫群众分享发展“红利”。
(四)深化整合,提高质量。切实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围绕突出短板和重点问题,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深度和质量。
(五)靠实责任,强化监管。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三、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2025年,我县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确保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2025年我县计划实施项目22个,总资金23060.05万元,其中新增财政涉农资金第二批项目3个,总资金1443.74万元,辐射带动收益农牧民4471户14623人/次,其中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受益557户次2361人次,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受益1321户次4595人次,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受益341户次1010人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类项目受益861户3497人次,扶贫贷款贴息类项目受益677户次2446人次,其他类项目受益714户次714人次。
四、组织领导
我县统筹整合工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提出扶贫项目及资金整合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专项资金保障领导小组,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办公室、财政局牵头负责政策调研和制定总体规划,县直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上下齐抓的良好工作局面。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 明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德 央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晋美旺久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罗布旦增 财政局局长
周 亮 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甘 彦 刚 南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袁 本 飞 才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 昕 哲 达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海 龙 聂当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罗桑塔杰 曲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次 央 茶巴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洛桑次诚 发改委主任
杨 阳 自然资源局局长
普布次仁 净土公司董事长
王 晓 明 城投公司董事长
经统筹规划实施项目,此次新增项目我县涉农衔接资金总规模为23060.05万元,其中第二批到位资金中央衔接资金94万元,自治区奖励资金553.94万元,自治区第二批衔接资金237万元,第一批县级资金5716万元。第一批我县资金调整的项目有12个,调减资金为288.668万元,调增资金为637.446万元,具体资金安排和调整情况如下:
一、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情况
(一)第一批资金调减的项目有5个,调减资金为288.668万元。
1.曲水县农田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业主单位:曲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概算批复总投资:1260万元
资金结构调整情况:原先安排的中央衔接资金600万元调减至61.05万元(调减资金61.05万元。安排为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其中四季吉祥村养鸡场提标扩容建设项目安排35万元,曲水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安排26.05万元)。
2.色甫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达嘎镇人民政府
概算批复资金为3539.26万元
资金结构调整情况:原先安排的中央衔接资金2100万元调减至1870万元(调减资金230万元。安排为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其中其奴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安排128.57万元,曲水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安排101.43万元)。
3.其奴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达嘎镇人民政府
概算批复总投资:3076.85万元
资金结构调整情况:原先安排的县级衔接资金631.75万元调减至467.64万元(调减资金164.11万元。安排为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其中德吉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安排102.91万元,达嘎镇达嘎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安排40.78万元,江村进水口分流墩提质改造项目安排20.42万元)。
4.四季吉祥村养鸡场提标扩容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才纳乡人民政府
概算批复总投资:645.82万元
资金结构调整情况:原先安排的县级衔接资金112.25万元调减至63.49万元(调减资金48.76万元。安排为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其中江村进水口分流墩提质改造项目安排7.16万元,曲水县农田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安排资金为41.6万元)。
5.曲水县小型提灌站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曲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概算批复总投资:550.28万元
资金结构调整情况:原先安排的县级衔接资金60万元调减至45.252万元(调减资金14.748万元。安排为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其中曲水县农田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安排14.748万元)。
(二)第一批资金调增的项目有4个,调增资金为637.446万元。
1.四季吉祥村奶牛养殖基地项目安排县级资金46.435万元。
2.南木乡南木村到户奶牛养殖基地项目调增县级资金89.51万元。
3.曲水县农田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调增县级资金安排179.902万元。
4.色甫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调增县级资金安排185.33万元。
5.德吉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调增县级资金66.16万元
6.色麦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调增县级资金116.54万元。
二、新增项目3个,安排资金1299.85万元。
(一)、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1个,计划安排资金437.68万元。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负 责 人:晋美旺久
责任部门:南木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甘彦刚 南木乡人民政府 乡长
实施地点:南木村
建设任务:南木村六组新建约1公里灌溉水渠和管网,设6个水渠出入口满足六组农事灌溉用水需求,同时新建一座250立方蓄水池。
资金规模:总投资486.31万元,安排资金为437.68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为437.68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7开工,11月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59户263人/次。
(二)、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类1个,计划安排资金857.37万元。
(2)才纳乡白堆村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负 责 人:晋美旺久
责任部门:才纳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袁本飞 才纳乡人民政府 乡长
实施地点:白堆村
建设任务:白堆村村内巷道安装路灯,新建挡墙800米,新增多功能生产场所3500m²,人行道路新增面积2000平方米,组内破损道路修复约800平方米。
资金规模:总投资952.63万元,安排资金为857.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4万元,自治区资金为348.46万元,县级资金为414.91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7月15日开工,11月10日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366户1555人/次。
(三)、其他类项目1个,总资金4.8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4.8。
(3)曲水县扶贫车间补助项目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负 责 人:晋美旺久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责 任 人:晋美旺久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局长
实施地点:曲水县
建设任务:帮扶车间补助就业脱贫人口16人(每人补贴标准3000元)。
资金规模:总投资4.8万元,安排资金为4.8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为4.8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7月15日开工,11月10日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6户16人/次。
各部门要按照统筹资金规模和投向及时对接,确保统筹项目按时间要求推进到位、统筹资金全额落实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驻村工作队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统筹项目尽快落地,并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建设成效。
(一)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重点,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
(二)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牵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配合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
(三)县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项目主管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涉农资金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的工作。
(六)县纪委监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行政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项目整合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合方案确定的整合资金投向计划及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对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和监管负首要责任,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任意安排项目、应整合而不按规定整合或拒不整合、造成资金分散使用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的,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一经查实,限期整改,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的终身责任,既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也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及其相关领导进行问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健全完善制度,确保精准发力。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的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资金落实、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三)强化资金监管,提高整合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财政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整合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对口负责监督本行业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整合的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对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汇报研究解决。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跟踪问效,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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