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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疑问解答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20-01-09 17:41 来源:自治区住建厅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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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促进我区住房公积金领域“放管服”改革。我区印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住房公积金业务作出了相关调整。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此前出台的有关规定与该《通知》有区别的,均以该《通知》为准。

缴存公积金多久可以申请贷款?

《通知》指出,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我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我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在最高贷款额度内,具体贷款额度根据缴存职工月偿还能力、最长贷款期限等因素确定。

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职工偿还能力可贷款额度=月工资收入(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人可合并计算)×50%(还款能力)×12(月)货款年限。

贷款额度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不超过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有共同借款人的合并计算)的20倍。

2.不超过购买(或建造、翻修、大修)住房总价的80%或者第二套购买(或建造、翻修大修)住房总价的70%。

3.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月收入总额的50%(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人可合并计算)。

以上条件中,以最低额度确定为可贷款额度。借款人(含配偶)有商业贷款的,其贷款额度不可超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我区住房公积金职工偿还能力可贷贷款额度。若超过该额度,超出部分需从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中扣除。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三年内的)和首付款凭证。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和更名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三年内的)。

团购自住住房的,提供组织团购单位的相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或认购书和首付款凭证(三年内的)。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造、翻建批准文件,建造、翻建合同和支付费用凭证。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批准文件,大修合同和支付费用凭证。

商贷可否转为公积金贷款?

《通知》指出,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余额小于或者等于90万元的,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准予提前还款书或贷款合同约定可提前还款条款、商业银行贷款合同、商业银行当月贷款余额对账单、原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凭证。

建造自住房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不超出我区普通商品住房最大标准面积144平方米,超出面积则按144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造价(不超过当地住建部门公布的建筑业平均造价)。

公寓住宅楼不得以建造(翻修、大修)住房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公积金后,还可以申请贷款吗?

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且符合条件的,可在次月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一套购房合同可否多次申请贷款?

“一套购房合同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准予贷款的,通知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回复并说明理由。”

找不到担保人怎么办?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采用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作抵押,也可采用保证人作担保。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作抵押、或房地产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不再出具借款人单位协助扣款承诺书。

保证人使用公积金不受影响

保证人担保期间,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提取和贷款需符合相应条件,并提供提取和贷款所需的资料。

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不得相互担保

若借款人出现住房公积金逾期还贷,担保人会受影响吗?“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中心不得为共同借款人和保证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直至借款人正常偿还;保证人在担保期间不得再为其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不得相互担保,夫妻之间不得相互担保;保证人有贷款(含商业银行贷款),且其贷款余额超过现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不得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保证人。”自治区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年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偿还期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采用保证人担保方式贷款的借款人,保证人年龄与借款人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关于异地购房

《通知》指出,我区缴存职工在区内跨市(地)异地购房的,原则上可采用所购住房抵押的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采用放贷中心所在地有稳定收入的自然人担保的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逾期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很多人因为种种缘由忘记还款,为此,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失信行为会加强惩戒管理,对近三年内,夫妻一方连续3次逾期还贷或者累计6次逾期还贷的(含所有信用逾期记录),则视为恶意拖欠贷款,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贷次数不含助学贷款逾期次数,但助学贷款已形成呆(坏)账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方式有哪些?

统一查询服务电话12329、查询机、建行ATM查询。

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及管理部业务办理地点、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及联系电话为:

责任编辑:张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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