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4-09-18 17:59 | 来源:曲水县工商联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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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主题履行职责。
2.负责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
3.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负责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协助市委统战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综合评价工作。
4.发挥工商联的助手作用,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服务,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协助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工作。
5.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有关政策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
6.加强与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7.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正确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协调关系,调节经济纠纷,为会员提供各类商务活动。
8.协助县“两新”工委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对所属协会和会员企业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指导群团工作建设。
9.积极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推动统战工作向会员企业有效覆盖,指导和推动会员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工商联章程制定协会章程。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投身光彩事业、“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共1个(正科级):工商联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4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单位。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万元,占100%。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54万元,占10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5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5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4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4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三公经费发生。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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