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4-10-18 18:29 | 来源:曲水县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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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根据县委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曲水县政府办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曲水县人民政府会议和曲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曲水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曲水县人民政府、曲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曲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及其他重要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机关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三)根据曲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曲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建议,报曲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四)根据曲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督促检查曲水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曲水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曲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曲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组织、指导曲水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收转承办工作。
(七)协助曲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曲水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人民群众通过县长公开电话等渠道反映问题的承办落实。
(八)负责曲水县人民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和曲水县人民政府与县委、县人大、驻军和武警部队的工作联系。
(九)承担县政府本级政务公开涉及内容的搜集、整理、公布工作。负责县政府的涉外事项和新闻发布工作。
(十)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审查、修改或组织起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协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矛盾和争议。
(十一)承办曲水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 发证及管理等各项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
(十三)负责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清理、 修改、废止工作;负责承办乡(镇)人民政府、县直行政机关上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四)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重点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协调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十五)承办曲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此次预算公开部门为曲水县政府办
曲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 4个部门,包括:办公室、外事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行政编制 12 名,其中县长 1 名、副县长 7名、科级领导职数 4 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 12 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152.85万元,支出总计3,152.8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942.61万元,下降23.02%。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预算金额。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152.85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金额。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152.8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15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2.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15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49万元,占总支出的39.75%;项目支出1,899.36万元,占总支出数的60.2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数的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数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数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52.85万元,支出3,152.8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1.87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财政预算金额减少。支出减少600.66万元,下降17.24%,主要原因:财政预算项目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42.61万元,下降23.02%,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2.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2884.41万元,占总支出数的91.4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110.36万元,占总支出数的3.50%;住房保障221(类)支出89.96万元,占总支出数的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15.79万元,支出决算为3,15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3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2010301(项)。年初预算为1215.79万元,支出决算为91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3.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4.1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9.3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7.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30.23万元,增长39.14%,主要原因是公车运维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7.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4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3.45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00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行维护费。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度,曲水县政府办将所有项目纳入了财政绩效考核范围,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促进财政资源配置优化、财政资金使用合理有效,做好“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健全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链条”机制,完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不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曲水县政府办机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主要负责人用车7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我各部门机动车辆。单价33万元(含)以上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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