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曲水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责任编辑:德吉央宗 来源:曲水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07   浏览次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水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曲水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曲水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水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曲水县民政局为县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县一级预算单位,曲水县特困供养中心为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县民政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区委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曲水县民政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区、市民政、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性规章。制定全县民政、民族宗教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调查、审核、审批全县救助对象,并组织实施救助。

3.负责、指导村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开展村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社区建设工作,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服务管理规范化。

4.负责全县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协助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非法组织。

5.负责全县行政区域规划,县、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上报工作。调处乡(镇)和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负责组织、协调与毗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负责勘界历史资料的保存;参与市际、县际边界争议的联合调查和调处工作;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标志。

7.负责全县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收集整理地名信息资料,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

8.负责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福利机构的核准,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及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9.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及信息、档案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公墓服务行为,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10.指导、监管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11.协调全县民族关系,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12.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以及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协助和协调的各项事务。

13.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协助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14.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强化民政财务,对全县民政事业经费作出预、决算,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15.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6.负责有关民政业务的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来信来访。

17.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对麻风病、精神病患者的生活、医疗实施临时救助。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曲水县民政局下设机构2个,包括:办公室、服务大厅。

1.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调查研究、起草民政工作的政策、规章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全县综合性民政及民族宗教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信息、宣传、档案、信访、保卫、保密、计划生育和机关财务、行政后勤、督查、政务公开、统计、目标责任管理、资产管理、综治、联创工作,协调综合股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及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承办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孤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服务大厅:管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养登记、社会福利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调整、管理、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巩固和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负责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研究、劳动、就业、福利事业、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第二部分 曲水县民政局2022年度财务决算表

曲水县民政局2022年度财务决算表

第三部分 曲水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度总收入1899.31万元,较上年增加344万元,增加12%;总支出21899.31万元,较上年增加328万元,增加16.12%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2年度总收入1899.3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99.31万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899.31万元,较上年增加344万元,增长12%。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全年总支出189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9.31万元。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97万元,占总支出数的17.06%;项目支出1575.34万元,占总支出数的82.9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9.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6.78,商品和服务支出17.19万元,项目支出1575.3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9.3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97.05万元,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638.69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运行支出(项)261.56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7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77.0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0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02万元社会福利(款)55.32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支出(项)7.44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支出(项)47.88万元残疾人事业(款)159.6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支出(项)9.86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残疾人就业支出6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项)84.31万元;残疾人业支出59.43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款)399.57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最低生活保障金(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300.18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最低生活保障金(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99.39万元;临时救助支出(款)30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支出(款)临时救助支出(项)30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391.44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项)0.2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项)391.24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款)95.41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95.41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4.7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4.73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74.6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1.31万元。

五、2022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曲水县民政局2022“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注

  计

9.9

9.9

1.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2)公务接待的人数

3.公务用车经费

9.9

9.9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9

9.9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9.9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0.31万元。        具体如下: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长25%。具体如下:

1. 公务用车经费9.9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县内因公出行,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核查,扶贫调研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加0.31万元,增长25%。增长主要原因是在公务用车保有量(2) 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六、2022年度机关行政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曲水县民政局运行经费支出26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8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7.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所有采购事宜均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年曲水县民政局国有资产总值3528.593139元,其中:流动资产2803.064116元,固定资产140.815743元。车辆保有2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2022,我单位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加快财政资金执行进度。

2.预算绩效管理队伍进一步充实,2022,通过积极参加县民政局举办的各类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高了我单位预算绩效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为以后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奠定了理论与工作基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民政管理事务: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