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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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曲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责任编辑:乔丽媛 来源:曲水县曲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加强对本镇干部的管理,做好干部教育、培养、考核等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5.负责抓好本乡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曲水县曲水镇人民政府为曲水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乡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曲水县曲水镇人民政府机关。

(二)部门机构设置

1.曲水县曲水镇人民政府设机构8,包括: 1.党政综合办公室2.党建工作办公室、3.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4.经济发展办公室5.民生保障办公室6.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7.农牧综合服务中心8.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2023曲水镇机关在职人员51人。

2.曲水镇人民政府下辖3个行政村,包括:茶巴朗村委会、曲甫村委会、曲水村委会。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23曲水县曲水镇人民政府本级决算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5,140.56万元,支出总计5,140.5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185.19万元增长率为73.93%,支出总计增加2229.28万元,增长率为77.48%。主要原因:项目增多,收入支出都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2023年度总收入5140.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62.5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8.06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185.19万元,增长率为73.9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2023年度全年总支出5106.59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229.28万元 ,增长率为77.4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9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062.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2.5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10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3.18万元,占27.67%;项目支出3,693.40万元,占52.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62.50万元,支出5,106.5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85.19万元,增长73.93%,主要原因:项目增加。支出增加2229.28万元,增长77.48%,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增多,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8.06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预算结转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3.96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当年有支出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33.97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预算结转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4.09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当年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6.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29.28万元,增长77.48%,主要原因是年度项目增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6.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1.47万元,占4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9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95万元,占3%,卫生健康(类)支出:79.67万元,占1.6%,城乡社区(类)支出:1875.29万元,占36.7%,农林水(类)支出:681.78万元,占13.2%,住房保障(类)支出:108.52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62.50万元,支出决算为5,10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03万元,支出决算为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88.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55.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项)。

年初预算为0.57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 (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项)

年初预算为13.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

年初预算为18.14万元,支出决算为1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

年初预算为135.9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3.49万元,支出决算为6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6.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57.55万元,支出决算为5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09.04万元,支出决算为180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农林支出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119.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农林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项)。

年初预算为71.24万元,支出决算为7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农林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项)。

年初预算为19.65万元,支出决算为1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农林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项)。

年初预算为471.59万元,支出决算为47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8.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3.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0.4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2.7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40万元,支出决算为45.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35.8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购置一辆公车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40万元,占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曲水县曲水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没有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无债务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曲水镇机关运行经费62.74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曲水县曲水镇有车辆3辆,办公楼5栋,住宿楼4栋,占地面积3260平方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