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说明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说明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为规范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曲水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 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城市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 是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 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 央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 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 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深入推动住房保障、城市建设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安全、便 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城市管 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并组织实施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有关发展规划、 中长期计划、地方标准和规范。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符合县情的住房保障制 度,落实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县公有房屋建设、 拆除及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保障 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平 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计划申报、监督实施等相关工作。 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负责城镇低收入、中低收入新市民、 新青年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三)负责城市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设计、区域设 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 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县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 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全县建设工程防灾 减灾的综合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打 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高原城市。指导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 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 作。
(四)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和管理曲水县乡(镇)、村 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乡村建设许可工作。推进新型城 镇化战略,指导村镇规划编制,改善农牧区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 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促进村镇建设提质增效,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 导 。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自治区、拉萨市 拟订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监督房地产行业的行业发展规则和 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中介、 物业服务等市场行为。完善我县房地产管理相关措施,推动房地 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六)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 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定建 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 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 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全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优化建 筑领域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产业健康发展,为高 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七)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 责建筑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执行自治区、拉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负责推行提高房屋建 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 监督实施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 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
(八)负责推进建筑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 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规划、制 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清洁能源供暖供氧工作,推进城 镇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 助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
(九)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全县住房公 积金和商品住宅维修等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负责统筹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有关部门 编制曲水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发展,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十一)承担曲水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 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 承担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行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运输行 业平等竞争秩序。参与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汽车租赁管理工 作,负责汽车维修市场和汽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曲水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 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监督落实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 政策、技术标准、制度规范工作,监督工程质量有关工作。指导 全县乡(镇)公路、农村公路、客货运场站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 的管理。
(十三)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交通运输领域有关财政、土地、价 格等方面的政策。
(十四)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救助打捞和危 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运输船舶、渔业船舶检验有 关法规、政策和标准,承担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按规定组织协 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曲水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 备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城市综合交通和拥堵治理工作。
(十六)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 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承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 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统筹推进绿色交通 建设,助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
(十七)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管 理维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参与城市重点市政工程的设计、建设、 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隧道、地 下管线(综合管沟、排水)、井盖设施、照明设施、景观绿化、 交通标识标线等市政基础设施行业的运维与监督管理。负责城市 供电、通信部门杆线架设、管线入地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城市供 水、污水处理、洗车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停车场行业管理, 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
(十八)负责市容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市容景观方面 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 治和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城市市容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负责城 市照明管理。监督指导城市节日装扮。负责流浪犬收容管理。负 责全县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乡镇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负责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停放区划设 置并监督指导停放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环卫行业的指 导、监督以及环卫大数据的动态收集。负责全县大型环卫设施和 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餐厨垃圾等终端处置的监督管理。推动落实全县生活垃圾、建筑 垃圾和厨余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工作。监督指导 全县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标 准、规范。参与城市公共绿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和园林绿化环境整 治。组织实施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 城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标准。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城市公园 建成移交后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燃气、供热的行业管理。监督实施人气设施 设置运行、安全管理及供应服务的标准和相关规范。参与燃气设 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参与燃气、集中供热价格 政策的制定。负责监督管理燃气供气设施、供热设施运行。负责 对燃气供应、供气设施、供热设施安全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二)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的指导、建设和管 理。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以及先进技术的引 进、推广和应用。协助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
(二十三)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研究、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 考核评价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领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和社会宣传教育。
(二十四)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 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 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曲水县农牧民建筑施工队资质审 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内设三个机构(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质监站、财务科。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内设一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城市管理局。
第二部分 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7779.5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9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9.23万元。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7779.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84.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90.35万元,占93.7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9.23,占6.29%。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777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90.35万元,基本支出396.99万元,占5.45%,项目支出6893.36万元,占94.5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9.23,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8.23万元,占100%。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79.5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0.35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8.23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90.35万元,占93.7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9.23,占6.2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90.35万元,占93.71%,政府性基金预算489.23,占6.2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3万元;309.4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3700.35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498.9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00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8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增加12.41万元,增长48.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多。
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1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4.06万元,增长29.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多。
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79万元,增长55.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多。
4.211节能环保支出(类)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0.54万元。因年初我局财务工作人员疏忽,将此项资金功能科目录入错误。
5.211节能环保支出(类)21103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110302污染防治65万元。与2024 年执行持平,增减率0%。 主要适用于才纳乡污水处理厂运营费。
6.211节能环保支出(类)21103自然生态保护(款)2110301生态保护(项)143.8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43.87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局生态岗位补助资金功能科目列入生态保护。
7.211节能环保支出(类)21111污染减排(款)21111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1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0.05万元,增长00.05%。主要原因是县城污水处理厂运维费增长0.05万元。
8.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120101行政运行(项)306.99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增加86.05万元,增加38.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多。
9.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120104城管执法(项)1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63%。增加的主要原因城管经费增长。
10.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项)15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新项目曲水县质监站工程检测费。
11.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90.34万元。比2024 年执行数减少318.52万元,减少77.9%,主要原因是减少曲水县县乡供暖工程项目和曲水县泰州广场北侧巷道地面人行道改造工程等项目。
12.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877.5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186.54万元,增长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战略奖补资金及人居办工作经费项目等。
13.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861.5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735.53万元,增长583.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用氧工作经费和乡镇客运站建设项目、曲水县聂当乡德吉村搬迁点(1-6组)民房建设设计勘察费等。
14.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388.7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2364.81万元,减少608.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机关一食堂改造项目、曲水县政府大院大门改造项目、德吉村1-6组搬迁点场地平整建设项目等项目。
15.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77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754万元,增长4712.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城市维护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县城环境卫生管理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县城绿化经费、县城公厕运维资金列入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功能科目。
16.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96万元,与2024 年执行持平,增减率0%。主要用于县城友谊自来水厂运营补贴和水资源认证编制费项目。
17.214交通运输支出(类)21401公路水路运输(款)2140104公路建设(项)1100.1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1054.61万元,增长2314.2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交通运输局合并,交通运输局项目增多。
18.214交通运输支出(类)21401公路水路运输(款)2140106公路养护(项)218.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218.4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交通运输局合并。
19.214交通运输支出(类)21401公路水路运输(款)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50.3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50.34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交通运输局合并。
20.214交通运输支出(类)21499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2149901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13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13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交通运输局合并。
21.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210103棚户区改造(项)88.0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68.77元,减少191.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2013棚户区改造项目尾款、曲水县曲水镇曲水村2.4.6组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01中央直达资金”结转等项目。
22.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项)114.1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50.43元,减少56.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县级配套减少。
23.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项)37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37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曲水县2024老旧小区院内整治工程项目功能科目列入至老旧小区改造。
2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1124.7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454.91万元,增长67.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中共曲水县委党校新建项目、曲水县1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尾款等项目。
25.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2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9.8万元,增长51.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多。
26.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3城乡社区住宅(款)2210301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268.9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500.03万元,减少65.02%。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2021年周转房建设项目768.97万元。
27.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3城乡社区住宅(款)221039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1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35万元,减少77.77。减少主要原因是拆旧复垦项目资金减少35万元。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6.9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60.09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50.51万元、津贴补贴185.22万元、奖金16.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经费2万元、住房公积金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0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35.9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增长4.5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车辆增加一辆。
因公出国(境)0 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拉萨市委“八项要求”、拉萨市政府“八个力戒”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和《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行﹝2020﹞9号)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出(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三公”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
九、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1.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120810棚户区改造支出(项)79.23万元。
2.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120811公共租赁住房支出(项)205万元。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的说明
2025年我单位严格按照曲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本部门及所属各科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8.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8.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9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7万元,增加42.46%。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干部职工增加,其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压减规定,能不开支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工作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底,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编制数量3辆,实际保有量3辆,均属其他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3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下。
(三)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资金总计729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99万元,项目支出6893.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9.23,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8.23万元。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当年财政拨款资金7779.58万元已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5年年初预算中未安排扶贫资金。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不存在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