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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索南吉 来源: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5-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机构运行信息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和林管站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有关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曲水县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园林绿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

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森林采伐迹地更新。指导

全县苗圃、森林公园、公益林、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园林绿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保护工作规划,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古树名木调查。实施木材流通管理。拟定林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审核林地征

用、占用项目。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登记管理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防治荒漠化治理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及经营利用。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濒危物种进出口(境)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1个,为财政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第二部分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决算明细表

141001-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第三部分 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4年度总收入1977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70.4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5658.34万元,主要是增加节能环保支出和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全年总支出1977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01万元、项目支出19579.33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977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01万元,占总支出数的1.06%,较上年增加15658.4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9579.33万元,占总支出的99.0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70.43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4.34万元;农林水支出4273.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9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总支出19770.43万元:

1.213农林水支出()21302林业和草原(款)2130201行政运行(项)162.57万元;

2.213农林水支出()21302林业和草原(款)2130205森林培育(项)17952.97万元;

3.213农林水支出()21302林业和草原(款)2130209森林禁止使用林生态效益补偿(项)309.08万元;

4.213农林水支出()21302林业和草原(款)2130211动植物保护(项)130万元;

5.213农林水支出()21302林业和草原(款)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700万元。

四、2024年度机关行政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万元。

(二)2024年度财政拨款人员经费19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9.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1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所有采购事宜均由县采购中心统筹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4年度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值23895.95万元,流动资产0万元。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2024年我单位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加快财政资金执行进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林区公共支出:反映林区公共支出。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记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