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4-01-19 21:16 | 来源:曲水县纪委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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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部门构成: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曲水县委员会组成部门,正科级,县级预算单位,下级预算机构有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曲水县监察委员会,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七市(地)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藏机编发【2018】1号)、《关于全区检察机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藏机编发【2018】3号)以及拉萨市编委《关于县(区)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拉机编发【2018】9号)、《关于设立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的通知》(拉机编发【2018】10号)精神,设立曲水县监察委员会、与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4.检査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共党员处分;进行问责和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以下简称公职人员),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3.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5.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部门机构设置
设立3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内设机构具体为:
综合室:负责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
监督检查室:负责执纪监督;负责部署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并监督检查、综合协调、综合分析、督促履职尽责及相关工作;
审查调查室,负责执纪审查调查。
所属事业单位1个:曲水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曲水县纪委监委派出监察室6个。
第二部分 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4年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财政拨款总收入620.30134万元,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20.30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8.929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6896万元;住房公积金37.58万元;医疗补助6.28万元;养老保险缴费50.1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2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87974万元、干部体检费2.88万元);公用经费49.2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经费4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专项经费为61.372万(办案工作经费28.73万,廉政文化建设经费27.162万元,党建经费5.48万元)。202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与2023年相比增加73.27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上调及办案经费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一财政拨款收入620.3013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58.92934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90.11%;专项经费61.372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9.89%。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2024年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预算拨款620.30134万元。与2023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3.27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上调及办案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2024年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基本支出558.92934万元,占预算的90.11%;人员经费支出509.6893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9.24万元。
2024年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项目支出61.372万元,占预算的9.89%(办案工作经费28.73万,廉政文化建设经费27.462万,党建经费5.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11纪检监察事务(款)2011101行政运行(项)561.57134万元。
2、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11纪检监察事务(款)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33.73万元。
3、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11纪检监察事务(款)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项)25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基本支出620.30134万元,人员经费558.929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6896万元;住房公积金37.58万元;医疗补助6.28万元;养老保险缴费50.1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2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87974万元、干部体检费2.8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经费为40.2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7.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廉政文化建设经费27.162万元;办案经费28.73万元。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委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三公”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文件和《拉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委厅发〔2014〕27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全部为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下降0.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全部安排在后勤服务中心,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接待;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人数及批次为0;公务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95万元。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24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4年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620.301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20.3013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0.3013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58.92934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1.372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620.3013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58.92934万元,专项经费支出61.372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总收入620.301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0.301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当年拨款收入620.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0.3013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58.92934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90.11%;专项经费61.372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9.8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9.24万元,具体包括公用经费4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中共曲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曲水县监察委员会)在年初预算中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是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筹安排,如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部门向县委、县政府提交申请,批准后由县财政局等部门组织进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车辆3辆。我单位无独立办公楼,办公室为县政府统一安排,房屋9间,总建筑面积160平方米。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4年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未编制单位预算绩效。
2.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表较多的可单独作附件):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本单位不存在举措债务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曲水县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纪检监察事务: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六、办案经费:受理承办单位所接到问题线索期间发生的出差、办案用品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曲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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