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曲水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拉萨市曲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拉萨市曲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曲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拉萨市曲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时期,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为推动县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拉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曲水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围绕体育强国的战略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不断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拉萨高原特色体育发展,构建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完善城乡均衡、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推进全民健身公共设施补短板和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建设城镇“15分钟健身圈”和农村“30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全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81.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16名。
二、主要任务
(三)加快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开展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推动全县乡镇、功能园区制定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年度实施计划。按人口要素统筹资源布局,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基础薄弱区域和群众身边倾斜力度,推动全县乡(镇)级多功能运动场地全覆盖,村级室外体育场地覆盖率达50%以上,推进寺庙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规划建设贴近面向公众开放的多功能健身场地设施,完善城镇“15分钟健身圈”和农村“30分钟健身圈”;巩固拓展体育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体育下乡,加快推进乡村级体育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健身设施短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农牧民健身意识,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提高农牧民健康水平。鼓励在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小型体育场馆。依法利用林业生产用地建设健走步道、登山步道等健身设施,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破坏生态、不妨碍行洪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争取利用山地、森林、河流峡谷、草地、荒地等地貌,建设特色体育公园,在河道湖泊沿岸、滩地等地建设健身步道,并设立必要预警设施和标识。持续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发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应开尽开,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隔离改造,鼓励园区、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构建体制机制更完善、群众参与更广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百姓健身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
牵头部门: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水县分局、民宗局、国有企业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持续举办曲水县全民健身运动会、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学生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构建不同人群、层次、方式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落实全龄友好理念,引导群众科学健身,推动体育生活化。利用国家体育节、民族传统节日等重大节点,开展有特色、有创意的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增强多元化和个性化。发挥领导干部带动作用,提高干部职工健身活动参与度,鼓励乡(镇)举办广场舞、健步走、棋牌等健身运动,提高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实效性。制定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加强赛事安全管理,落实赛事举办方安全主体责任。利用特色和资源优势,稳步创建品牌赛事活动体系。在人口稀少的农牧区广泛开展民族传统体育,引导农牧民参与全民健身,鼓励农牧区结合藏历新年等民族传统节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打造全民健身特色品牌活动。以多元价值为补充,促进全民健身与其它领域活动的多元融合,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推进“互联网+健身”,逐步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继续推动推广普及足球、篮球、乒羽项目运动,结合实际完善竞赛活动体系。
牵头部门:教育(体育)局、民政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曲水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五)加强高海拔地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倡导主动健康意识,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集科学健身、运动营养、伤病防护、心理调适为一体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推动“体医融合”,推广“运动处方”普及。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各项体育活动、指导科学健身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基层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推行医务人员运动健身知识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科普知识的交叉培训,开展老年人非医疗健康干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运动与健康服务中心,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素质和上岗率,加强全民健身站(点)建设。
牵头部门: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民政局
(六)壮大体育社会组织和培育新场景。推进“放管服”改革,鼓励市场主体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产业市场蓬勃有序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赛事,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体育市场主体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运动项目产业,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丰富竞赛表演、健身指导、技能培训等各类产品和服务,推动自然资源向户外运动开放,丰富户外运动赛事活动。支持有条件的运动项目打造规则明晰、层次多样、群众喜爱的赛事活动体系,推动建设体育新空间,打造地域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创造体育消费新场景。
牵头部门: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民政局
(七)完善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机制。深化体教融合,发挥学校技能普及、社会力量个性化培训功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督导机制,推动建立主体多元、途径多样的青少年体育优秀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帮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研究并推广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心理亚健康等健康问题的运动干预方法。筹办校、县级青少年运动会,积极组织代表队参加区市运动会、向各级业余体校、体校推送运动苗子。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让每个青少年较好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培育运动项目人口,鼓励基础教育阶段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康复健身体育项目,组织残疾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农牧民、妇女、僧尼等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牵头部门: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民宗局、妇联、民政局
(八)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各业协调发展。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曲水县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策保障。开展学生体质监测,提高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深化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建立科学健身指导站,推动联合制定科学健身指南,推动户外运动发展,积极开发骑行、户外拓展、徒步等山地特色体育旅游新业态。探索推动体育元素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乡村振兴开发健身休闲体育旅游产品,大力发展户外运动,推动体育与旅游、健康、娱乐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牧民就业创收。
牵头部门: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卫健委、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九)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部门: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导向,统筹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构建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体育人才队伍。协调对口援藏省市及国家体育总局持续加大干部援藏力度,开展“组团式”体育人才援藏,并选派优秀干部到内地交流挂职和培养。鼓励知名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参与体育社会组织工作,培育引进一批体育社团领头人和高水平社会组织专业人才。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提高素质和技能、提升服务意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开展。
牵头部门: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组织部、民政局、人社局
(十一)加强计划实施资金保障。落实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加大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点区域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入、中央彩票公益金、自治区彩票公益金、体育援藏资金、本级财政等资金投入,落实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建立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支持体育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专项资金+投资基金+社会资金”的综合支持体系。促进公共体育服务资金和资源向农牧区、偏远地区倾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牵头部门: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财政局、发改委
(十二)提高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全面落实依法治体,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保障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完善体育高危项目执法程序规范,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牵头部门: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