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责任编辑:杨丹萍 来源:曲水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25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曲水县十二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对于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曲水县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曲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