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4-06-25 12:20 | 来源:曲水县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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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2024﹞44号
各乡(镇)、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曲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决策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决策。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曲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曲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曲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备注 |
1 | 曲水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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