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6-08-02 16:36 | 来源: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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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曲水县聂当镇德吉村7组居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全过程造价动态管控,确保项目投资不超概、结算有依据、竣工依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关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本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曲水县聂当镇德吉村7组居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服务
(三)项目地点:曲水县聂当镇德吉村
(四)服务内容:承担本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包括施工合同审核与监督执行、工程进度款审核、隐蔽工程现场验收与计量、工程变更及签证审核、索赔事项咨询等;
2.竣工结算审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3.竣工决算配合:配合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及相关造价成果备案工作;
4.其他:与项目造价管理相关的其他配合服务工作。
(五)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最终造价咨询报告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服务费用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直接报价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1.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3.5万元(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元整),参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
2.报价方式:参选单位结合自身成本及市场行情,填报最终服务费总价(单位:万元)。
3.报价要求:参选单位报价可在最高限价基础上进行下浮,下浮比例区间为0%—5%(即报价须控制在12.825万元至13.5万元之间,含上下限)。
4.结算原则:最终结算费用以中选单位报价金额为准,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完成1个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三)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备案(须提供备案查询截图);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注册证书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递交内容(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一)资格证明文件;
(二)技术服务方案;
(三)报价函(须单独密封,格式自拟)。
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5日(三个自然日)。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四、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人将对所有递交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参选机构编制及递交材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选方自行承担,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不给予任何补偿;
(二)参选机构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行业管理部门;
(三)本次询价结果将在曲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228919620
联系地址:曲水县德康路与318国道交叉口东北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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