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6-09-23 16:23 | 来源: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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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效推进德吉村(1—6组)搬迁新村政策宣传、现场作业指挥、信息公示公告等工作,保障搬迁安置全流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提升搬迁工作信息化、可视化管理水平,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镇以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德吉村(1—6组)搬迁新村宣传作业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方供应及实施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德吉村(1—6组)搬迁新村宣传作业设备购置项目
(二)服务地点:曲水县聂当镇德吉村(1-6组)搬迁新村范围内
(三)采购内容:室内Q2.5高清LED全彩显示屏一套、强力室外P10单红显示屏一套、无人机(含年度保险)一套、无人机喊话器一个、公告栏两个及配套安装辅材等,用于搬迁政策宣传展示、现场巡查作业、应急喊话劝导、公示公告发布等工作。
(四)服务费用报价方式:
1.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8964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玖仟陆佰肆拾元整),参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
2.报价方式:参选单位结合自身成本及市场行情,填报最终总价。
3.结算原则:最终结算费用以中选单位报价金额为准,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五)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所有检测资料归档完成之日止(具体以施工工期为准)。
二、服务与供货要求
(一)负责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全流程实施,确保设备正常投用、性能稳定、符合技术参数与使用场景要求。
(二)提供质保服务、售后维护、操作培训及年度续保等配套保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保障搬迁工作期间设备持续稳定运行。
(三)配合做好设备点位布设、现场安装协调、安全施工及与搬迁指挥部工作对接,确保按期交付使用。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子显示屏、无人机、宣传器材或相关设备销售安装等内容。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惩戒信息。
(三)具备同类宣传显示设备、无人机设备供货安装案例及稳定服务能力,能够保障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四)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维修服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文件提交
(一)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上午下班前。
(二)提交地点:曲水县德吉村1-6组搬迁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曲水县聂当镇人民政府院内)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比选文件,封面应预留联系方式,逾期未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被拒收。
(四)比选文件构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明细表(含设备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税费、运输安装费、质保期等)、资格证明文件、供货安装方案、售后服务承诺、诚信履约承诺函、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技术人员资质等全套资料。
五、比选方式与评审
本项目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综合评审参选机构报价合理性、设备质量与参数匹配度、供货安装能力、售后服务保障、同类业绩、商业信誉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聂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寸女士
联系电话:18306923436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曲水县德康路与318国道交叉口东北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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