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    注 册    |   
无障碍     |    繁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南木乡

关于公开比选“曲水县南木乡江村骐灵合作社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服务第三方的公告

曲水县政府网站 2026-09-22 13:46 来源:曲水县南木乡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体:大中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曲水县南木乡江村骐灵合作社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关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第三方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曲水县南木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曲水县南木乡江村骐灵合作社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服务

(三)项目地点:曲水县南木乡江村

(四)项目概况:建设1座村级现代农事服务中心,修建全程机械化综合中心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包括农机库棚,农机维修车间,标准化农机保养车间、设置面向合作社和农牧民提供社会化一站服务,形成区域服务枢纽。集成生产管理、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模块,实现农事服务供需精准对接。项目建成将形成覆盖农机存放、维修、培训与咨询的综合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农机作业效率与农户技能水平,实现农事服务集中化、便捷化。

(五)服务内容: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采购人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及修改完善工作,直至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2.设计服务:根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需)及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应涵盖负责项目现场勘查、方案图纸设计、造价资料编制及报审对接,跟进现场技术服务,熟知相关规范,保障项目安全合规落地等;提供施工阶段的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及现场指导等后续服务。

(六)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所有设计资料归档完成之日止(具体以项目进度为准)。

(七)服务费用报价方式:

1.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以概算批复为准(具体金额待概算批复后确定),参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

2.报价方式:可研设计费为:以最终下达的批复为最高限价,下浮5%得10分,下浮4.5%得9分,下浮4%得8分,下浮3.5%得7分;以此类推最多得10分。

3.报价要求:参选单位报价可在最高限价基础上进行下浮,下浮比例区间为0%—5%。

4.结算原则:最终结算费用以中选单位报价金额为准,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

(二)参选的设计单位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为止具有独立承担至少1个工程项目可研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公开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三)参选的设计单位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为止)未受到省级或者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

(四)人员要求:设计单位拟任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五)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本项目服务承诺函、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联系人方式。比选文件应根据评审细则及标准编制,按要求密封盖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三、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递交内容(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一)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证书或备案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备案截图、业绩证明材料等);

(二)技术服务方案(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设计思路及工作计划等);

(三)报价函(格式自拟,须明确总报价及分项报价)。

(四)人员团队

(五)设计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打印的报告或网页须完整,可以看到是否有违法、失信的记录信息)

(六)提供近三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

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曲水县南木乡人民政府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四、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人将对所有递交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评分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资质等级、业绩经验、技术方案、人员配置、报价合理性等),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参选机构编制及递交材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选方自行承担,曲水县南木乡人民政府不给予任何补偿;

(二)参选机构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行业管理部门;

(三)本次比选结果将在曲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91-6015331

联系地址:曲水县幸福路64号

责任编辑:张家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