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5-12-17 11:32 | 来源:曲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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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车辆乱停乱放造成的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调研评估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决定启用新增违停抓拍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及启用时间
1.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计15天);
2.正式启用时间:2026年01月01日09时起。
二、抓拍设备设置点位秩序

三、抓拍规则及范围
1.抓拍时段:重点路段全天24小时抓拍;
2.抓拍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行为;占用消防通道、公交站点、交叉路口50米内等禁停区域停放的行为 ;
3.特殊说明:消防通道、急救通道等法定禁停区域不设临时停车宽限期,一经抓拍直接处罚。
四、被抓拍到的部分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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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处罚标准及处理方式
1.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处理途径:违法记录将通过“交管12123”APP、短信等方式通知,驾驶人需在15日内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交管窗口处理,逾期未处理将产生滞纳金(不超过罚款本金);
3.异议处理:对抓拍记录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做到入位停车、即停即走,共同维护安全、文明、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曲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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