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5-11-10 16:52 | 来源:曲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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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现将曲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公开评选拉萨市曲水县南木沟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拉萨市曲水县南木沟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
曲水县南木乡南木村
三、该项目建设内容及估算总投资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00.08hm²,其中发展人造林12.30hm²,封禁育林4587.78m²。本工程共建设护岸总长1.596km,其中左岸建设护岸长0.813km,右岸建设护岸长0.783km。新建建筑物5座:排水涵管2座,进水口1座,蓄水池1座,滚水坝1座,河道清障14689m³,封禁围栏8.50km,封禁标志牌6块;估算总投资2248万元。
四、具体工作内容
编制该项目的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及负责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该项目使用林地、草地相关批复手续。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价相关资料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报价资料要求
报价资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每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具有编制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相关资质(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需包含编制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相关工作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等;
(3)报价单(可分别报价,也可合并报价);
(4)承诺书;
(4)目录 建议修改为
(5)相关业绩资料(需附近3年内编制过的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及已取得批复的相关业绩资料);
(6)财务状况相关资料(近3年)(财务状况需良好);
(7)征信相关资料,需附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经营异常名录相关资料。
4.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服务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自该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18:00结束。
2.方式:有意向的该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请将报名资料以纸质形式报送至曲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水利办公室(3层305室),逾期报送不予接收。
七、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资格审查、报价比较、业绩比较等综合评判方式择优遴选,遴选结果通过曲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三重一大”议事机构最终确定。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报名。
2.报名单位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围标串标、虚假骗标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3.项目业主单位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中选资格等。
4.项目业主单位有权选择不同编制单位或者同一家编制单位委托编写该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
5.中选单位需在接到中选通知后两周内(10个工作日)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相关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6.报名单位经评选确定后,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协议开展业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业主单位:曲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 系 地 址:曲水县机关2院3栋3层305室(导航搜索曲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 系 人:陈小林(0891-616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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