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拉萨河干流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拉萨河干流(汉)
2.拉萨河干流(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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