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6-01-27 12:44 | 来源: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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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拉萨南北山2024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拉萨南北山2024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地点:曲水县
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182372.77万元。营造林工程71564.2亩,其中植苗造林50627.6亩,封山育林20936.6亩;辅助措施包括土壤改良(施肥)、网围栏、大门、标志牌、临时管护房;配套工程包括灌溉工程、电力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曲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2、联系地址:曲水县扬州路
3、项目联系人:益西顿珠
4、联系方式:17889139627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铭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联系人:马婷
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路66号奥园广场三期1号楼6楼
4、环评单位邮箱:3626963807@qq.com
5、联系方式:1367835040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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