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6-10-29 20:18 | 来源:曲水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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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及《拉萨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照拉萨市、曲水县年度综合考核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现将曲水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执法主体信息
机构名称:曲水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机构性质:曲水县政府组成部门
执法区域:曲水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办公地址:扬州路1号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0891-6162221
主要职责:负责曲水县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残疾人福利、养老机构管理、退役军人保障、拥军优属、抚恤优待、褒扬纪念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行业管理工作,常态化排查行业风险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规范行业秩序。
二、执法依据与权限
(一)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相关)、《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执法权限
依法行使本领域范围内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权。
三、执法人员信息
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均已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信息:
卓玛群措 执法证号:26010510001
白玛曲珍 执法证号:26010510003
四、执法程序与流程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线索核查与立案 → 调查取证 → 法制审核 → 听证(告知与听证) →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 文书送达→决定执行、立卷档案。
行政检查程序:制定检查计划→ 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开展现场检查→ 做好检查记录→当场告知检查结果→分类处理问题→下达整改督导文书→跟踪督促整改、收集整改回复、核查销号。
五、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行政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曲水县人民政府或者曲水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执法结果信息
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文书、行政检查结果等执法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内容除外。
七、监督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本局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向本局或者上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891-6162221
举报地址:曲水县扬州路1号政府大院内、曲水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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