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6-10-29 17:57 | 来源:曲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曲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曲水县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测量、地勘)服务组织公开选取,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曲水县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曲水县聂当镇,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温室大棚总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轻钢结构,单栋840平方米,共45栋)、机井房建筑面积30.16平方米、管护用房建筑面积494.78平方米(钢框架结构,单栋44.98平方米,共11栋),配套混凝土路面3345.40平方米、砂石路面6684.35平方米、排水沟4503.40米及室外给水、室外电气工程等。本次采购的工程勘察(测量、地勘)服务为该项目建设提供工程测量与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服务。
二、服务内容
工程测量与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勘察)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67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无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工程测量相应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或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详细要求见本比选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拉萨市曲水县沿河路22号曲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304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曲水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
地 址:曲水县沿河路22号
联系电话:089-16162619
有意参与的单位下方可扫描二维码查阅全套材料,附件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