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拉萨市委市政府关于《拉萨市促经济惠民生助企业8条政策》工作开展要求,为规范工业领域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资格
(一)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对工业企业总产值当季同比增加500万元至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总产值当季同比增加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重点工业中间品贸易专项扶持。实施重点工业中间品贸易专项扶持行动,当季度采购额达6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工业企业产品出藏运费补贴。工业企业产品年度出藏实际运费在20万元至100万元、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分别补贴出藏实际运费的20%、30%、40%。
二、申报条件
申报促进工业领域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政策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曲水县注册登记且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
(二)本年度未发生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
(三)本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库;
(五)在曲水县从事工业生产活动;
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录。
名词解释
1、当季总产值指的是当季所产生的工业总产值,不指当年季度累计工业总产值。
2、工业中间品指的是工业生产中继续投入生产过程的初级产品和工业再制品,是经过一些制造或加工过程,但还没有达到最终产品阶段的产品。
以上政策如需详细咨询请联系曲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891-616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