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推进我县应急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自治区《关于启动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的函》要求,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曲水县应急总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必要性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处置行为,完善保障措施,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起草过程
2024年5月,曲水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根据自治区《关于启动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的函》,结合曲水县实际情况对《曲水县应急总体预案》进行了修订和编制。修订起草过程中,学习吸收了国家、西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度安排。按程序征求了曲水县各部门意见建议,各部门对总体应急预案共提出意见20条(采纳18条),评审专家组针对总体应急预案共提出意见6条(采纳6条)。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曲水县应急管理局反复斟酌修改完善,目前《预案》已基本成熟。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了预案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以及附则八个部分架构。
(一)预案总则
1.工作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2.突发事件的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并遵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曲水县内重点地区或重要时段的事件,应适当提高响应级别。预案启动过程中,可视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3.预案体系。曲水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总体应急预案是人民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总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作为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行业监管职责,结合本县风险分析特点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需要,设立21个专项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项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主任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县各专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相应部门。
3.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机构并指定现场指挥长,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基层应急机构。应当做好辖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先期工作,设立或确定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职责为组织实施本辖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社会组织和村(社区)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应明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责任人,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其他基层组织和单位在县政府、乡镇指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5.专家组。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各专项指挥机构要充分利用自治区、市专家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专家库,制定专家咨询制度,研究突发事件应对等重大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建议,或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组成应急专家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等技术支持。
(三)监测与预警
完善风险防控、化解机制,建立风险防控制度,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基础设施安全防控。县政府及其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区域范围,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可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标示,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
包括信息报送、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处置措施、信息发布、紧急状态、应急结束几个方面。
(五)后期处置
从善后处置、恢复重建、调查与评估三个方面入手确定后期处置的流程措施。
(六)保障措施
人力保障物资保障、财力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社会治安保障、人员防护保障、通讯保障、科技与产业保障、基础信息服务保障
(七)预案管理
预案编制、预案审批、衔接和备案、宣传与培训、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责任与奖惩。
(八)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预案同时废止。
四、建议
建议参照国家和区市的做法,此预案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尽快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