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5-05-26 16:07 | 来源:曲水县人民政府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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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关于文化艺术、著作权管理、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发展和有关政策。
二、承担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责任,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指导全县文艺事业及文艺创作,推动各类艺术的发展;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三、负责全县文化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和监督,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监督全县文化设施建设。
四、承担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责任,指导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承担全县群众文化事业发展的责任,指导全县群众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组织全县性群众文化活动。
五、拟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承办对外交流项目,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工作。
七、拟定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和娱乐场所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市场、文物市场、音像市场以及文化用品市场;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八、监督管理全县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全县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指导监督管理民办机构的出版印刷活动;审批办理文化用品销售经营许可证。
九、指导和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承办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的申报、公布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和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十、负责旅游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区、市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工作。监测分析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提出旅游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管理。
十二、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三、承担旅游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开展全县旅游市场检查工作,指导全县范围内的旅游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处理县内重大旅游投诉案件。
十四、积极配合拉萨市创建具有高原特色、民族特色的国际旅游城市的相关工作。
十五、承办曲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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