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5-05-27 19:08 | 来源:自然资源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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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能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拟订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政务公开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城市设计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 建议修改为 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城市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规划审批项目的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策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绘行业管理规划。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工作。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接全县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执法检查。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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