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5-05-29 16:58 | 来源:曲水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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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专项预案;组织制订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功能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 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设施建设。
三、定期分析研判全县应急管理形势,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四、牵头建立统一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防洪抢险、水旱灾害防治、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早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防疫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负责全县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本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安全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二、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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