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5-05-26 11:46 | 来源:曲水县教育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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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委教育工委是县委派出机关,与县教育局合署办公。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三、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当好“七个排头兵”,坚持“五条工作原则”,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四、编制全县教育体育指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乡(镇)的教育体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督导和评估;组织和指导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巩固提高工作。
五、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六、指导全县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科研和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分配及调整。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八、加强全县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九、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理论宣传与德育、国防教育、工青妇和离退休教职工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推广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汉语、藏语的“双语”教学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及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的预算安排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中小学的招生、考试和相关协调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学校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卫生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统筹规划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国民体质监测,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统一规划全县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全县体育竞赛工作,参与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赛事。
十七、负责体育队伍建设。制定全县业余训练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负责群众体育骨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体育科研、技术攻关成果的推广,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十八、县教工委职责: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当好“七个排头兵”,坚持“五条工作原则”,统筹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维护稳定工作。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指导教育领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2.指导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教育领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督查中小学校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3.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4.负责教育领域宣传思想文化、统一战线、群团等工作。5.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相关机制。指导学校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和反分裂斗争教育。统筹推进教育领域维护稳定工作,监督指导各学校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6.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承办曲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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