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5-06-10 11:48 | 来源:曲水县卫健委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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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制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订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订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拟订全县老龄事业的发展规划,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老龄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拉萨市基本药物相关规定,拟订全县基本药物目录、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议。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对全县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
六、负责全县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监督体系。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七、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审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规范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监督管理医疗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
九、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
十、贯彻执行全县卫生健康、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县干部保健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卫生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拟订全县中医药、藏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快发展藏医药事业。
十三、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县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四、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曲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曲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曲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曲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曲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曲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曲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曲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曲水县药典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十五、会同曲水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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