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5-06-05 12:16 | 来源:曲水县财政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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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等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杠杆,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园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部门(单位)的年度财政预决算,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票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负责彩票监管工作;负责制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四、参与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拟订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负责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负责民生工程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五、负责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缴国有资本收益。
六、负责地方金融行业管理和金融行业业绩考评工作;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
七、正确运用财税杠杆工具,实施财政宏观调控,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加快县域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八、负责政府性农业保险试点管理工作;管理各项支农资金、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机制;负责涉外贷款及国债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指导村级“三资”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管理和拨付重要商品储备补贴和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
十、负责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负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税源的协调和管理,承担对重点税源项目的跟踪监控。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打击偷税、漏税、抗税行为。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曲水县扬州路1号进大门右侧办公楼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9:30—13:00、15:30—18:00
夏季9:30—13:00、15:30—18:30
联系方式:0891—616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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