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曲水县政府网站 | 2025-09-25 12:57 | 来源:曲水县司法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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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曲水县十二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对于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曲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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